正文
这句话,是不是听上去很鸡血的伪命题。
但我确实,在她身上,看到过在绝境的时候,不断逼迫自己。
大学毕业的第一年,她问父亲借了20W,付了宝马车的首付,每月自己还贷。听起来是不是很不可思议,一个大学生刚毕业,挤公交就行了,何必呢。但她不一样。
她说,在公司里,她看到了太多混吃等死的人,业绩不怎么样,好像每个人都在力保不是最后一名,却没有人争第一名。
她跟父亲借钱,是为了逼迫自己。她不想工作的时候,就想想车贷。然后又努力工作了。
工作的第二年,她还清了所有贷款。
白天工作,晚上摆地摊,周末进货,碰到加班,就在家加班,不出摊。
她说:摆摊的时候,遇到过老板,没什么丢人的。老板还笑嘻嘻地买了我的东西。
“其实,在摆摊中,你会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碰到各种你根本想象不到的事,但你磕磕碰碰中,会发现,自己越来越好。”
工作的开始几年,她用昂贵的护肤品,去奢侈品店看包。
在她现在看来,都是挺不可思议的。毕竟到了现在,她已经提不起什么兴致。但那些年,她全靠买包和护肤品,因为她要让自己知道,自己并没有资格偷懒。
“我工作业绩挺不错,但我不跟公司的人过多成为朋友。基本处于相敬如宾,人不犯我,我也不犯人。相较于跟领导搞好关系,我更坚信,自己的能力,比一切更重要。”
公司未必会跟你一辈子,但能力会跟你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