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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恩典福音”不是真恩典,也不是真福音?

今日佳音  · 公众号  · 基督教  · 2018-05-2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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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日峰院长指出,平约瑟(Joseph Prince)基本的神学观点是将“律法”与“恩典”进行对立,高举恩典,(全面)否定律法。 [2] 路德宗神学传统虽然也强调律法和恩典的对立,但他们还是肯定,律法为信徒生活提供标准,信徒应依此生活。改革宗神学比这更积极的对待律法, 认为这是领受了耶稣基督救恩的信徒应该有的感恩回应。


但平约瑟认为律法与恩典水火不容;认为信徒在恩典之中,完全不需要理会律法。他从圣经中一些经文获得支持,比如: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加5:18)等等,但他对经文的解释,忽略了经文的特殊处境(这是“恩典福音”支持者解经最大的问题)。保罗及其他圣经作者之所以这么描述律法,乃是因为一些犹太基督徒高举律法到一个地步而成了救恩门槛,他们主张把律法所要求的行为(比如割礼)强加在外邦基督徒身上,认为只有这样外邦人才能得救,成为神的百姓。


同时,平约瑟无视其它经文对律法的肯定,比如《雅各书》称呼律法是“至尊的律法”;耶稣也说,律法是要被成全的,而不是被废掉的。


可见,平约瑟“恩典与律法对立”的教导,显然违背了圣经整全的教导;也与2000年大公教会对这个问题的整体认知和实践偏离甚远 [3] 。这种超脱律法的恩典观,要么是出于对人性的盲目乐观自信,要么就是对上帝完备启示的有意忽略。


02

人不需要再认罪悔改,

不需要再追求圣洁


这一点是平约瑟律法与恩典完全对立的神学观带来的直接结果:既然没有诫命,只有恩典,用什么来评判罪?甚至在片面的恩典之中,罪甚至不存在了。


林院长总结到:恩典福音强调神的恩典到一个地步,以致可以将“认罪、悔改、顺服、圣洁、事奉、舍己”否定。 [4] 这让许多看重“十架”神学的中国教会所不能接受。他在 “认罪——信徒需要吗?”的讲道中,把约一1:9 解释成是对初信的人讲的,而不是对信徒讲的 [5] ;这种解释显然是强解圣经,让圣经为他的神学理念说话。


在约一1:9 的“我们”是之前在1:6–7 节提到的与神在光中相交、并与其他人彼此相交的人,当然是指的信徒说的;再者,1:9 的“认罪”是现在进行时态,表明这是一个持续进行的动作。教会传统的崇拜中,都有“认罪悔改”这个环节。大公教会清楚意识到, 教会需要不断的在神面前悔改以更新 。再一次,信徒“不用认罪”的教导,违背了圣经整全的教导,也与2000年大公教会对这个问题的整体认知和实践偏离甚远。



从系统神学角度来看“恩典福音”运动的这两个核心教导,它带来的问题是:

1)除去了律法清楚的要求,就消解了人的自由选择和上帝的主权恩典之间的张力。 圣经很清楚的启示,上帝以祂的主权恩典赋予了人自由意志来进行选择,而人要为他的自由选择负责任;同时,在人的自由选择中,依然是上帝的恩典在掌权。


2)宣称“不需要认罪,信徒已成圣”就消解了末世论“已然-未然”的架构张力。 从救恩论的角度,圣经很清楚的启示,耶稣第一次来,为要带来救恩;将来还要第二次来,为要完全成就救恩。今天的信徒活在两者之间,一方面耶稣的死已经粉碎了罪和撒旦的权势,并承担了罪的后果;另一方面,罪的黑暗势力还是在影响活在世上的每一个人,信徒要靠着圣灵与之交战。这是基督徒生命真实的光景(加5:17,约一2:12, 28)。这也正是新约圣经有那么多伦理教导、劝勉以致警戒的原因。活在新约之下属神的百姓得到不是不需要律法,不需要认罪的特权,反而是得到了能胜过罪、成全律法的能力和权柄(罗13:8–10,加5:23)。

因此,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平约瑟以“超级”(林日峰院长的用语,我也采纳)恩典为中心构建他的神学理念和牧养体系,他对圣经的解读就受这个神学的影响,他不是把自己放在整本圣经的启示中被照亮,而是强解圣经来支持他的神学和信念。而且他貌似新奇的教导与历代教会的正统信仰相违背,这就显出他缺少对信仰历史传承的认知。平约瑟把圣餐别有新意的解读成神“赐下对信徒的祝福——获取健康和完全的祝福”,让人要是生病就领圣餐,以获得医治。 [6]


公允的说,这一点不仅是他的问题,也是许多教会和牧者的问题:没有意识到信仰的历史性本质,无视大公教会的信仰传统;只凭自己的个人理解和领受的“启示”,让果效来证明自己的领受。 但基督信仰一个最基本的特质,就是使徒性和大公性。 最后要审判教会的,不是教会现世的果效和成功,而是使徒和大公教会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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