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事故发生后包括原告在内的
60
多名业主主动找被告就此次车辆被淹有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被告没有诚意,推脱责任,被告的行为给原告的经济、精神、工作等方面造成极大损失。原告的车辆是
2012
年购置的新车,车被淹后导致新车贬值。
保险赔付后差
20
万
目前,原告车辆还在
4S
店维修,保险赔付后还差
20
万。在车辆被淹修车期间,没有车辆使用给原告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为此产生的交通费用
3000
元,也应由两被告承担。因此,原告要求物业和开发商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20.3
万元。
物业:水淹车库后已尽管理义务
小区所属物业公司认为,公司对水淹事故不存在过错。因为造成车库水淹事故的原因为暴雨,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
积极协助业主抢险
物业公司表示,在水淹事故发生之时尽力通知业主,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业主抢险并维修电梯等相关设备,在保障业主权益方面已经做出了努力。
设两道沙袋墙抗洪
被告物业管理人员
7
月
28
日从凌晨
1
时开始,多次查看雨情,并开启了邻近的
3
个市政排水井盖,在东门岗停车场入口设置了防洪沙袋。当天凌晨
4
时
30
分,地下停车场地漏开始返水,值班人员在停车场入口设置第二道沙袋墙。
4
时
50
分,雨量失控,冲破防洪沙袋墙,瞬间涌入地下停车场。雨水失控后物业值班人员迅速将电梯升至
1
层,并分别通过拨打业主电话、利用可视对讲、上楼敲门、消防广播等方式通知业主。
雇车排水抢修电梯
在水淹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在抢险过程中雇用多台吸水车、抽水泵配合地下室原有的
50
台污水泵混合排水,并连夜联系电梯公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