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邓小平复出的初期,他曾经反复讲到过民主问题。在理论务虚会期间的
1979
年
1
月
27
日,胡耀邦曾经向与会者传达过邓听取讨论情况汇报时的一次谈话。这段谈话,是现在能够看到的邓小平在粉碎
“
四人帮
”
以后最早谈到要从制度上研究民主问题的一次谈话。这段话表明,在理论工作务虚会那个时期,邓小平对于资本主义民主的起源、发展和历史地位,对于巴黎公社的选举和
“
把主人变成公仆
”
的制度,对于俄国
“
十月革命后六十多年,民主没有搞好
”
的教训,对于
“
我们需要想办法使人民感觉到是自己国家的主人
”
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曾经有过明确认识的。
1980
年
5
月
24
日,党内元老、曾经担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的李维汉与邓小平进行的一次长谈。李向邓小平谈了肃清封建思想残余在党内的影响问题,邓表示同意,并且说,他将在中央会议上认真谈谈这个问题。
5
月
31
日,邓小平在同胡乔木、邓力群谈话时,再次说: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党受封建主义的害很重,但是一直没有把肃清封建主义的影响作为一个重要任务来对待。现在,党内为什么有人搞特权?这和封建主义影响分不开。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领袖终身制的问题,我们这代人活着的时候,非解决不可。几个月以后,邓小平在他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讲话中又谈到了他对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在党内影响、反对
“
权力过分集中
”
、发展党内和社会民主的看法。
到了
1986
年,邓小平重新提出要搞政治体制改革,但这个时候他的调子却发生了变化。邓这时所说的
“
政治体制改革
”
,目标已经不再是解决
“
权力过分集中
”
问题,而是
“
活力、效率、积极性
”
。
1986
年
10
月开始的政治体制改革研讨,是邓小平指定赵紫阳主持的。赵主持起草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中提出,政治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设民主政治(当然前面还要加上
“
社会主义
”
四个字)。邓小平本人大概没有使用过
“
民主政治
”
这个概念,而且把
“
民主政治
”
作为政治改革的目标,与邓小平本人当时提出
“
活力、效率、积极性
”
的政改目标也不完全一致。但当时赵紫阳的处理是,把邓小平提出的
“
活力、效率、积极性
”
作为改革的近期目标,
“
民主政治
”
作为改革的长远目标。邓小平也就接受了这个提法,他在《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上批示
“
完全赞成
”
。他在看了十三大报告以后,亲自对赵紫阳说,
“
报告看过了,写得好
”
。这也说明邓对
“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
这个政治改革的长远目标的提法是认可的。
但是,
1989
年
6
月以后,邓小平就基本上只讲经济改革,不再讲政治改革,不再讲民主问题了。此后,包括他在九二南巡中,都没有一个字再讲到政治改革。邓逝世以后,
“
跛脚的改革
”
成了以后几届领导人的金科玉律。
“
民主政治
”
成了一句空洞的口号,进一步退两步,公民权利仍然缺乏保障,党国体制反而更加走向极端。
从以上回顾中可以看到,在发展民主这个问题上,邓小平的态度前后有重大变化。他本来有机会,也有可能成为推动中国向民主政治转型的伟人,但很遗憾,他的经历、身份、地位和观念,使他没有能完成这个任务,他留下的一大部分政治遗产甚至有可能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
“
负资产
”
。
中国社会转型还有一个方面的任务,就是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型。邓小平是受过文化大革命迫害的,知道毛泽东的无法无天,由此形成了他的法制概念和意识。邓在
80
年代也曾经反复讲法制,
1986
年的政治体制改革当中,他也在讲完善法制。当然,这个
“
法制
”
是制度的
“
制
”
。这不能完全怪他,那个时候大家对法制和法治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和认识都还不是很深刻。
但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邓小平讲法制,大多是在限制、防范的意义上讲的,特别是对于涉及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如新闻法,出版法、结社法、游行示威法等。
早在
1980
年,以胡耀邦为首的中央书记处就曾经提出要搞结社法、出版法,后来被陈云、胡乔木等人否定。邓力群在他的回忆录《十二个春秋》中记载,
1980
年
9
月
“
以后,遇到了一个关于自发组织的问题。
……
根据小平、陈云同志的指示,胡乔木起草了一个维护社会安定、保障经济调整暂行条例的稿子,其中包括取缔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可是书记处讨论时把它否定了,提出要搞
‘
结社法
’
、
‘
出版法
’
。乔木不同意书记处的意见,于
1981
年
1
月
24
日给邓小平、陈云、胡耀邦、彭真写信说,如果采取制定
‘
结社法
’
、
‘
出版法
’
一类的办法来对付非法组织、非法刊物,要求他们登记,很可能被这些反党分子钻了空子我们还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