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知识产权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中国知识产权报社主办,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发布的权威媒体。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中国知识产权报

“B.Duck”小黄鸭形象遭遇侵权?法院的判决结果是……

中国知识产权报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1-05-18 07:00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提起版权诉讼


“B.Duck”小黄鸭由中国香港森科产品有限公司(下称森科公司)于2005年创作完成,之后该形象被应用在家居、文具、电子产品等不同产品类别上,相关产品受到多个国家和地区消费者的欢迎。经森科公司授权,德盈公司成为“B.Duck”小黄鸭系列美术作品在中国内地的许可使用人。“核桃小鸭”相关形象由禧冠有限公司(下称禧冠公司)创作完成。2017年7月,硬核桃公司在禧冠公司的基础上,委托设计师创作了大量“核桃小鸭”系列形象。2017年8月22日,禧冠公司授权硬核桃公司在中国独家使用“核桃小鸭”等形象及品牌。


2018年12月,硬核桃公司与深圳市高意美陈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高意美陈公司)达成授权合作,高意美陈公司拥有“核桃小鸭”系列作品形象的合法使用权。2019年6月,高意美陈公司针对“核桃小鸭”举办了主题授权展等商业活动,不过,这引起了德盈公司的不满。


德盈公司认为,两只小黄鸭构成实质性近似,“核桃小鸭”涉嫌抄袭了“B.Duck”小黄鸭,硬核桃公司与高意美陈公司涉嫌构成版权侵权。于是,德盈公司一纸诉状将两公司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B.Duck”与“核桃小鸭”的正面、背面及侧面在视觉效果上存在明显差异,设计要素不同,设计理念也有较大差异,二者不是实质性近似的作品,德盈公司关于两公司版权侵权的主张不能成立。


德盈公司不服,上诉至广东高院。硬核桃公司与高意美陈公司则坚持称自己没有侵权。其中,硬核桃公司辩称,两个小鸭子形象具有明显区别,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作品;森科公司、德盈公司针对硬核桃公司及“核桃小鸭”形象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具有明显的恶意,为维护合法权利,硬核桃公司已另案起诉,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两作品除使用的颜色相同之外,鸭子的五官、表情、动作、身型均完全不同,“核桃小鸭”与“B.Duck”小黄鸭不构成相同或实质相近似,不构成抄袭,据此驳回德盈公司的上诉请求。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