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耀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 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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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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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
福耀集团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在中国国内及海外市场向汽车生产商和售后维修供应商销售汽车玻璃。于
2016
年度,中国国内汽车生产商的汽车玻璃
(
“国内配套”
)
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10,252,293,113
元,约占福耀集团合并营业收入的
62%
。
根据财务报表附注二
(22)(a)
,福耀集团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
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购买方在确认接收后享有自行销售和使用产品的权利并承担该产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其中,国内配套销售收入在国内汽车生产商根据销售合同条款的规定领用并确认接收产品时予以确认;其他客
户包括海外汽车生产商和售后维修供应商等的销售收入,于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并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
我们着重关注国内汽车生产商销售收入确认的截止性,主要由于国内配套产品的领用并确认接收的单证由分布在国内不同地区的众多国内汽车生产商提供。国内汽车生产商领用接收产品的时点和销售确认时点可能存在时间性差异,进而可能存在销售收入未在恰当期间确认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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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了解、评估并测试了福耀集团自
审批客户订单至销售交易入账的收入
流程以及管理层关键内部控制。此外,我们测试了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和与收入流程相关的自动控制。
我们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 访谈,了解和评估了福耀集团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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