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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费用是指药品从生产到最终消费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和仓储费用、批发和零售环节费用、“冰面之下”的销售和市场推广费用。
各国仿制药价格的成本构成是相似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流通环节的差异。
接下来以中美两个仿制药使用大国为例进行分析。
美国药品实行市场自由定价制度,联邦政府不直接对药价进行管制,药品价格通常由制造商、批发商、保险公司等机构通过谈判确定。其中仿制药依托集团采购组织(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GPO)和药品福利管理((Pharmacy Benefit Management,PBM)两个“中介”,代表医疗保险计划与制药公司展开药品价格谈判,实现“以量换价”。
美国几乎所有的医疗机构均通过GPO进行药品采购,
GPO通过整合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进行议价,与制造商、经销商和卖家进行折扣协商来节省费用和提高效率,其作用类似于我国的省级采购平台。
但也存在不同之处,最大的不同有二:(1)美国GPO以商业公司为主,中国省级采购平台为政府主导的采购平台;(2)美国GPO采购价格保密,中国省级采购平台价格公开。
PBM主要为支付方服务,在指定药品目录时,会优先纳入仿制药。
如PBM会将仿制药纳入处方集,而将价格较高的原研药排除在外,且通过激励措施对于使用仿制药的医生给予补偿,对于患者端来说,如果患者使用存在可替代仿制药的原研药时,则需全部自费。
理论上,这些中介应该为他们的客户争取最低药品价格,但实际上,有些制药公司会向药品福利管理者提供所谓“财政激励”,以便其支持价格较高的药品,并阻止竞争对手。由此,便形成了仿制药的“双重价格”。
美国药品的“双重价格”主要体现在药品的标价(List Price)和净价(Net Price)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标价是指药品制造商公开列出的价格,类似于药品的“零售价”。
这是药品在市场上的初始报价,通常用于宣传和市场推广。然而,标价并不代表药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净价是指药品在经过各种折扣、返点和回扣后的实际销售价格。
在美国,药品制造商通常会与药品福利管理公司(PBM)、保险公司、集团采购组织(GPO)等中间商进行谈判,给予一定的折扣或返点,以换取药品的市场准入和销售机会。
因此,净价往往远低于标价。
这种现象是美国药品定价体系复杂性和不透明性的一个重要体现。此前便有彭博社报道称PBM公司针对常用仿制药的加价幅度不断增长。这种价差定价的做法会直接助推药品费用上涨,因为中间商将加价转移到患者身上,削弱了仿制药本该带来的节省药费的好处,利润流向了药店还是PBM公司就不得而知了。
价差定价、采购价格保密、转换收费模式……经了一手又一手的流通环节是其与我国仿制药在流通环节价格形成机制的最大不同之处。试问,延长的任何一个环节哪个经手后不会“雁过拔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