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据《清史稿》,沈曾植“居刑曹十八年,专研古今律令书,由大明律、宋律统、唐律上溯汉、魏,于是有《汉律辑补》《晋书刑法志补》之作”。他曾两度长居北京,一是京官时期
(1880—1897)
,一是回京复职时期,即1902年辞上海南洋公学监督还刑部,调补外务部和会员外郎,寓京师上斜街。此时与他为邻的,是同事兼老乡沈家本
(浙江湖州人)
,两人于晚清法律改革与古律研究有过密切的交流。
沈家本给沈曾植的信里,提及张之洞为代表的“礼教派”对刑律草案之抨击,甚至引发“直省闻风而起,群相掊击”之窘境,似有请沈曾植代为疏解之意。1907年至1910年间,在新政大潮中围绕《大清刑律草案》的修订,引起晚清“礼法之争”的大论战,辩论中的对手是以沈家本、杨度为代表的支持新律者和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反对者。面对巨大争议,沈家本在信中坦陈立法所采取的折中立场,实质上参考西法,表面上却“不妨多用中说”,以避免争议,请沈曾植体量。从此书信之侧面,沈曾植事实上充当调解“法理派”与“礼教派”的关键人物,也一直贡献着立法建议。
沈曾植被刑部尚书薛允升推崇为“律家第一”,虽然其著作《汉律辑补》《晋书刑法志补》遗憾散佚,但其受邀为薛允升《汉律辑存》撰写的凡例尚存,可证其律学成就。沈家本在与其通信中,也屡屡谈及汉律研究。有时求取书籍,如杜贵墀《汉律辑证六卷》,“倘蒙录副见惠,则感激无既,务望赐复”;有时感慨身处异地,无法随时请教之憾,“江河暌隔,又不获常就正于有道,时用怅惘”。可见,身处历史转折处,晚清传统律学家呼应西法东渐之潮流,勉力汇通中外。
甲午前夕,沈曾植建言恭亲王奕䜣速定练兵事宜;戊戌变法,他参与强学会之筹设;庚子事变,他赴上海商议“东南互保”;清末新政,他入幕张之洞,筹划“江楚会奏变法三折”,提供改革蓝图。浙博除了收藏沈家本致沈曾植十封信之外,另有沈曾植手书批注的《唐律疏议》《宋元检验三录》《法治国论译稿》等等古籍,从中能看到沈氏面对古今中西之巨变,其学术诸端“前不同于古人,自古人而来,而能发展古人;后不同于来者,向来者去,而能启迪来者”,而其学术根底似有无限之热忱,不离人世与时局。
欲在蒙古史和西北史地研究中
“汇欧学之精英,罗诸几席”
整个晚清学术变局是以鸦片战争前后经世致用思潮的兴起为发轫的。这一潮流的涌动,不仅重新激发了今文经学的活力,也促使一批学者走出单纯考据之路,开始自觉追求清初顾炎武等人的精神境界,徐松、张穆、何秋涛和沈垚等便是这方面的代表。沈曾植的西北史地研究,正是对这派传统的继承,他早年的活动基本上可归入晚清经世学者的阵营。
从学术上看,他一向关注的西北史地之学,原本就是一个内涵不断拓展的领域,即从最初的蒙元史地研究,到整个西北边疆史地及民族史,乃至中西交通史
(
包括西北、西南陆路和南海交通史)
和中亚西亚一带的古地理、民族和语言等研究。这种发展态势的形成,既与近代以来国家边防和外交危机的刺激有关,也是日趋兴盛的国际汉学和“东方学”冲击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