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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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减肥“神药”十天瘦十斤?有人服用后心慌、失眠……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  · 公众号  · 食品安全  · 2025-05-2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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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检察官毛若帆介绍,林某表妹在当地购买这种减肥产品后,通过夹带或国际物流隐瞒报关的形式引进到国内,随后让林某在国内帮她储存,同时通过微商的方式发展代理,进行销售。

发展代理 层层加价销售

发展一级价格翻一倍
检察官发现,部分下游买家一次性购买的减肥产品数量较多,明显超出自用范畴,结合已到案人员所称的代理销售模式,推断买家中可能存在下级代理。
毛若帆说:“他们采取微商代理的销售模式,卖家不需要自己囤货,利润非常高,基本上翻番。 每发展一级代理,价格可能会翻一倍,这就使销售链发展得非常迅猛。
2024年1月至6月,公安机关陆续抓获了石某、徐某等多名下级代理,全面查明了本案相关事实:
  • 2022年以来,南某 (另案处理) 等人购进境外无生产许可和批号等相关手续的减肥产品后,一方面在国内寻找像林某这样的“库管”人员,负责在国内接收、仓储、代发减肥产品,一方面通过网络平台引流推广,不断发展下级代理加价销售。
  • 以一个疗程计算,一级代理的进价是300余元,通过多级代理层层加价后,到消费者手上的价格最高可达2000余元。
  • 因该销售模式具有非接触式、无需囤货、暴利收益等特点,不少微商将其视作“致富新路”,加入代理队伍,销售网遍布全国多个省份,涉案金额达21万余元。
经审理,今年1月,南京栖霞区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12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其中对石某、徐某等9人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同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警方提示

减肥瘦身须坚持科学原则,消费者应对任何号称“特效”的减肥产品提高警惕,坚决对“三无”产品说“不”。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及时就医,并注意保存证据,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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