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具有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中“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的规定,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三年级及以上者才能报考。
2.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和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
3.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
4.全日制专科起点专升本在校生,在本科阶段第一学年度可以报考。
5.参加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者,在获得毕业证书后才能报考。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曾因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日程安排表
1.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笔试时只需报考301、302。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报名、审核、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建议使用IE浏览器)。
逾期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的不得再提交报考信息。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注册时考生应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考区和报考科目等。
请正确选择毕业(或就读)学校全称,先点击院校代码查询,查询不到院校名称的,请在院校代码中输入“00000”,院校名称中输入学校的全称。
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提交信息前仔细检查填写的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