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作风正派,品行良好,群众观念强。
(六)身体健康。
(七)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
25
周岁(
1992
年
7
月
31
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28
周岁(
1989
年
7
月
31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32
周岁(
1985
年
7
月
31
日以后出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
28
周岁(
1989
年
7
月
31
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
32
周岁(
1985
年
7
月
31
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中,本科生应在
2017
年
7
月
31
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应在
2017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毕业证,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相应学位。
(八)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
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工作者、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和贫困偏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报考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
2017
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二)报考申请和资格初审
符
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
湖北人事考试网(
www.hbsrsksy.cn
)
下载并填写《
2017
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先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市(州)委组织部汇总。
各地各单位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