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 小学、初中各年级均不办理区内转学。
2. 户籍所在学区学位不足的,将在其它学区安排就读学校。
咨询电话:66151858
朝阳区
一.转学申请时间
2017年7月6日至12日
二.转学条件
1.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新户籍所在地或变更后的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2.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且已取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三.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表》或学籍证明(须注明全国学籍号)
2.全家户口簿
3.出生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四.办理流程
学生家长登录“2017年朝阳区居住地对应学校查询系统(小学)”进行查询: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且在“2017年朝阳区居住地对应学校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为一所学校,请学生家长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居住地对应服务学校联系转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