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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史荐读|郜同麟:从敦煌文献看道教斋文的生成与演变

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  · 公众号  · 历史  · 2024-10-20 07:01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对敦煌吐鲁番道教文献的深入研究,涵盖了文献的拾补、写本形态及复原、层累文本的生成与演进、据目造经的中古道经生成方式、佛道关系视域中的敦煌道教文献研究、道教文范研究以及文献与语言文字研究等多个方面。文章对敦煌吐鲁番道教文献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分析,揭示了这些文献在道教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它们对佛道关系、道教经文生成和演进的影响。同时,文章也探讨了这些文献在汉语史、文字研究及校勘方面的价值。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敦煌吐鲁番道教文献的拾补与叙录

对敦煌吐鲁番地区发现的道教文献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包括文献的标题、作者、内容等,并对文献的保存状态进行了评估。

关键观点2: 敦煌道经写本形态及复原研究

对敦煌地区发现的道教经文写本进行了形态分析,探讨了它们的复原方法和意义。

关键观点3: 层累的文本:中古道经的生成与演进

深入研究了中古时期道教经文的生成与演进过程,探讨了不同经文之间的关联与相互影响。

关键观点4: 据目造经:中古道经的一种生成方式

分析了中古时期道教经文的一种生成方式,即根据目录编造经文,以及这种生成方式在道教文献中的重要性。

关键观点5: 佛道关系视域中的敦煌道教文献研究

从佛道关系的角度,探讨了敦煌道教文献对佛教文献的因袭与扬弃,以及它们在佛道文化交流中的作用。

关键观点6: 敦煌道教文范研究

研究了敦煌道教文献中的文范,包括斋文的生成与演变,以及它们在道教仪式中的重要性。

关键观点7: 敦煌道教文献与语言文字研究

探讨了敦煌道教文献在汉语史、文字研究及校勘方面的价值,以及它们在语言文字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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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法位姓某,無官者具鄉貫。

右某伏爲某人,年月日時生,某年月日時某處身故,今經幾時,未測升沉。謹瀝丹誠,願備科式,崇建無上黄籙大齋五晝夜。於内三日正齋,九時朝奉滿散。修設三界高真清醮幾分位,上資邦國,普福生靈,廣度六道三塗,拔濟九玄七祖,集兹善果,專用薦度亡故某靈魂超生浄界。謹具狀申洞玄靈寶法師某君先生,伏乞法慈矜允,特與先次,敷擇建壇,開度施行。謹狀。

年 月 日 具位姓某狀。(D31,p433)


將此文與《靈寶威儀經訣》所載的傳經投詞對比,可以發現二者並無本質不同,都是寫給法師的申請書。所不同的是,本文需説明申請齋會的原因[14]。


負責“投辭”事務的正是監齋一職。朱法滿《要修科儀戒律鈔》卷八《監齋鈔》引《昇玄經》云:“監齋十事:一者,令設供之家先齋前三日投辭於法師,陳説所願,並修所請齋人姓名、道位多少。法師受辭,即對辭主騰辭,上刺請監齋官屬。”(D6,p958)這裏提到“法師受辭,即對辭主騰辭”,可知法師在齋會中所宣之辭正是來自齋主的“投辭”。


如前所述,在《金録簡文》《明真科》等早期靈寶齋儀經典中,均無“讀辭”或“讀詞”的環節,但在《無上秘要》卷四八《靈寶齋宿啓儀品》中開始出現了“宣辭”。該卷於“啓請出官”中云:


某等宿命因緣,生值道化,玄真啓拔,得入信根,先師盟授三寶神經,供養尊禮,立功爲先。謹有某郡縣鄉里男女某甲投辭,列詣某等,丹心悾悾,求乞平省,輒爲宣奏。謹伏讀辭文。宣辭訖。某等按如辭言,言欵事切,在可哀愍,不勝所見。輒共相携率,沐浴清浄,燒香然燈,輒經行道,依法上請……[15]


《無上秘要》明確説這段内容出《明真經》,前文已引《明真科》的出官啓事,其建齋是爲“佐國之功”,與《無上秘要》爲個人行齋明顯不同。前引北大171自然齋儀是爲個人建齋,出官啓事中述齋意作“謹有某州郡縣某乙歸命清玄……”,而在《無上秘要》卷四八中則將這段改作“謹有某郡縣鄉里男女某甲投辭,列詣某等,丹心悾悾,求乞平省,輒爲宣奏,謹伏讀辭文”。由其中“某甲投辭”可知,後所讀的“辭”正是某甲所投之辭,而非齋詞。从“列詣某等”來看,這一“辭”也是寫給法師的,而非神真。《無上秘要》卷五十《塗炭齋品》在出官啓事中同樣有“伏讀辭文”之語,其前也稱“謹有某郡縣鄉里男女官生民某甲投詞列訴,詣於臣等”[16],可知所讀的也是“投辭”。


前引幾種早期靈寶齋儀的啓事均未提示讀詞,但其中的齋意應該就是來自於齋會前齋主的“投辭”,故有些文獻會在啓事中明確引述“投辭”。前文已提到,《赤松子章曆》中上章可類比於靈寶齋的啓事,在《赤松子章曆》中即有引述投辭的例子,如該書卷五《大塚訟章》:“今有某州縣鄉里某甲,投辭列款,稱門祚災衰,家累疾病,所作不利,所居不安,求乞章奏,解除塚訟。今據其事狀,粗可根尋……”(D11,p217)稱“投辭列款”,正與《無上秘要》所説“投辭列詣某等”文意一致。


實際上,在後世齋文中,仍保留有這種齋意引自“投辭”的形式。學界對於羽72B-1號寫卷已有不少研究[17],均將之視作道教齋文範本,這應該是没有問題的。該殘片共載五件齋文,今引其第三件於下:


夫以林宫湛景,惠焕光於成天;銑闕垂仁,慈波流於億界。普使人天離苦,生死歸真,得(德)被塵沙,功包浩劫。今齋主詞云:身抱𤵜病,見臥在床,万救不(瘉?),千醫靡郊(效)。慮恐年當大厄,命在重牢,窮笇盡於天羅,運絶終於地網。伏聞三洞布化,有延年度厄之科;七道之靈,致濟死生之法。敢承期旨,敬設清齋。伏惟元始證明,虚皇鑑映,願赦厶乙一生所犯万種罪條,以此熏脩,皆蒙蕩滅。即願真人度厄,却死更生;童子扶衰,迴凶爲吉。九丹仙藥,除病於[一]身;五帝靈符,蕩妖精於宅舍。必史(使)魂安魄静,氣力時康,飲美食甘,精神自豫。然後年齊白石,壽等青山,長保道恩,永貞天笇。合門男女、内外親緣,但離苦因,成无上道。


該文開端爲幾句歎道的駢文,這與一般道教齋文的形式是很接近的。但在歎道之後,該文以“今齋主詞云”引出齋意,與其它道教齋文有顯著差異[18]。該件寫卷前一首齋文也是以“今厶詞稱”引出齋文,可見這應是一種較爲常見的形式。這裏的“詞”,應該就是指“投辭”。因爲“投辭”是齋主寫給法師的“申請書”,故其中不會有夸大其辭贊歎齋主的“歎德”。羽72B-1所載幾件齋文均没有“歎德”部分,大概正是因爲這一原因。


《赤松子章曆》中的《大塚訟章》僅是引用“投辭”的齋意,但在《無上秘要》所載靈寶齋宿啓儀中已是直接“宣辭”,這在南北朝晚朝的道教齋醮儀式可能已是通行的形式。


《洞真太上太霄琅書》卷六《齋戒要訣》“爲同義救厄疾謝罪請福寮出官訣”記載了上清齋法的出官儀式,完整收録了“出官啓事”和“主人辭”。在“出官啓事”中稱“賫信參辤,如别請省(者?),伏讀如桉”(D33,p677),其後即列“主人辭”,其中有云“伏願法師道士行道,請福乞恩”(D33,p681),也可見此“辭”是主人寫給法師的“辭”。後世的某些齋會中還沿續了啓事中讀“投辭”的做法,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卷三十《傳度科格門》載傳度經法儀式,度師跪奏宣念後即“臣與弟子稽首再拜,宣讀投詞”(D30,p929)。


總之,至遲在南北朝後期,靈寶齋已在啓事中宣讀齋主的“投辭”來作齋意。後世在啓事中間宣讀齋詞,應該正是從宣讀“投辭”這一形式演化而來。實際上,直至五代、宋時,“投辭”和青詞仍糾纏不清,試比較以下兩則材料:


杜光庭《太上黄籙齋儀》卷一:

舊儀,令齋主每日投詞,如告齋之法。既初建齋時己投詞祈告,若每日重疊,即於禮爲繁。今止一度,餘日並停。(D9,p181)


金允中《上清靈寶大法》卷十九:

初已投詞預告,正奏之後,高功主領其事,已達三界。臨壇之時,非投請師之狀,乃繳青詞也。(D31,p460)


由這兩條材料可知,至五代、宋時,仍有正齋每日投詞法師的做法。這種每日投詞顯然已與齋會開始之前的“投辭”性質不同,應是爲了在齋會中宣讀所用。但杜光庭和金允中都認爲這種做法不恰當,但這恰指示了齋詞這一文體的早期來源。金允中將每日投詞改作繳青詞,尤其可見青詞正是從投詞演變而來。每日投詞演變爲繳青詞,原有的齋會前的投詞依然存在,金允中《上清靈寶大法》卷十六《黄籙次序品》中專門有“告齋投詞”的説明(D31,p429),且在《修齋受詞品》列有“投詞”的式樣(D31,p433)。可見,在唐五代時,南北朝的“投辭”發生了演變和分化,作爲向法師請求建齋“申請書”功能的“投辭”沿續了下來,作爲齋會宣讀文本的“投辭”先演化爲正齋每日的投詞,又轉變爲齋詞、青詞。


曹凌又找到《八道命籍經》卷下“的謝齋法”法師在上啓中間讀辭,認爲所讀的正是齋詞[19]。但“的謝齋法”的“辭”没有上謁仙真之類的話,與後世齋詞有很大差别。這種“辭”的結尾稱“某號某年太歲某,某月朔某日子某時,於某州郡縣鄉里山館奉辭”(D33,p507),與《傳授經戒儀注訣》所載“投辭”基本一致。“的謝齋法”的“辭”結構上與《傳授經戒儀注訣》、《洞真太上太霄琅書》卷六、金允中《上清靈寶大法》卷四二等書中所載“投辭”近乎全同,與後世齋詞有顯著差别。但“的謝齋法”的“辭”有“仰怙玄慈,含弘塵垢”的字樣,似乎已是寫給仙真的文書,與寫給法師的“投辭”有所不同。那麽“的謝齋法”的“辭”很可能就是“投辭”到齋詞過渡的中間形式。


在南北朝道教齋會中,讀“投辭”的又是誰呢?《赤松子章曆》僅僅是在上章中引用“投辭”,自然這一部分内容仍由上章的主體法師誦出。《上清太極隱注玉經寶訣》稱“師讀辭”,則亦由傳經之法師讀辭。《無上秘要》所載靈寶齋宿啓儀在出官啓事中稱“伏讀辭文”,既用謙敬詞“伏”,恐怕讀詞的還是法師自己。但在部分場合下,可能也由齋主自己讀詞。前引《八道命籍經》卷下“的謝齋法”在提示讀詞的“洗心齎辭,謹讀以聞”前有小字注:“若爲人,云:‘今有師友尊上君親子弟男女某,同受此法,某今疾厄,公私迫碍,不得躬修,因臣妾等啓告,注心如科,臣妾等道同志合,冒操某辭,謹讀以聞。’”(D33,p507)既稱“爲人”“冒操某辭”,則知一般情況應由齋主自己讀辭,只在特殊情況下才由他人代爲讀詞。因此,在南北朝的道教齋會儀式中,讀“投辭”的似乎主要是法師或齋主,“表白”這一專門讀詞的齋職應該尚未出現。


在後世道教齋會中出現了“表白”一職,應該是從負責監督、接收“投辭”的監齋一職中分化出來的。《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卷三一九云:“今之表白,即副監齋也。”(D8,p807)《無上黄籙大齋立成儀》卷一三“知職榜”有“副監齋法師”一職,其職責爲“讚舉壇儀,監眎齋獻,表白詞文,宣告讚祝”(D9,p450)。這都説明“表白”一職是從“監齋”中分化出來的。這與佛教齋會僧職也非常相近,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二載“赤山院講經儀式”:“維那師出來,於高座前,談申會興之由,及施主别名(各)所施物色。申訖,便以其狀轉與講師。”[20]這與《要修科儀戒律鈔》所載道教“監齋”監督“投辭”並將“投辭”送與法師的職事相近,不同的是需要在正式儀式中閲讀齋主的“會興之由”。《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又載“竹林寺齋禮佛式”,云:“表歎先讀施主設供書,次表讚了,便唱一切普念。”[21]侯沖已指出“表歎”即維那[22],此處則還需表讚施主,就是閲讀齋文一類的文字了。至遲在宋代,佛教的“表白”也獨立出來,贊寧《大宋僧史略》卷中云:“舍利弗多辯才,曾作上座,讚導頗佳,白衣大歡喜,此爲表白之椎輪也。”(T54,p242)該書未將表白與維那聯繫起來,似表明當時表白一職業已獨立。或許道教齋會也曾經歷了監齋讀詞的階段,後又從監齋中把“表歎”的職責獨立出來,單獨設立了“表白”一職。


投辭到齋詞的轉變

如前所述,南北朝道教齋會的啓事中所讀的“詞”乃是齋會前齋主呈給法師的“投辭”,後世齋醮儀式的啓事中所讀的齋詞、青詞應即是從這種“投辭”演化而來。唐代以後齋詞、青詞與南北朝時的“投辭”主要有兩點不同,一是齋詞、青詞的接收者爲神真而非法師;二是内容上更加複雜,多有歎道、莊嚴迴向等内容。


如前所述,早期道教齋會中,往往是法師在啓請中提取齋主“投辭”中的齋意。在《無上秘要》等書所載齋儀中雖有“宣辭”的儀節,但宣讀的恐怕也是去掉“言詣太上霊寶洞玄法師某先生門下”等格套僅餘“齋意”的文字。在正式齋會中所用的文書,如出官啓請、上香發願、懺方文、言功拜表等,其接收者均爲神真。在齋會中所宣讀的“詞”既然已從“投辭”中分離出來,那麽很容易受這些文書的影響改爲向神真的陳情。


實際上,在向諸仙的啓請中宣讀的“詞”,其接收方乃是法師,這在邏輯上難免有些問題。“投辭”向齋詞的轉變過程中,接收方由法師轉變爲神真,很可能也與此有關。前引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所載傳度儀,度師跪奏宣念後即宣讀“投詞”,在讀“投詞”後,弟子仍需再拜跪白、上啓天尊(D30,p929)[23]。這種繁複的形式可能正是由於前雖宣讀了“投詞”,但“投詞”的接收者是法師,不是天尊,故弟子需再重新向天尊啓請。


這種文書接收者轉變的另一原因是可能來自佛教的影響。佛教在舉行齋會前也有類於道教“投詞”的“疏”[24],《國清百録》卷二載有《永陽王解講疏》(T46,p800),其中雖有幾句寫“天台顗闍梨”,但文前有“菩薩戒弟子陳静智稽首和南十方常住三寶、幽顯冥空、現前凡聖”的啓請,且寫智顗的幾句乃是向神佛夸贊智顗,而非與智顗對話。也就是説,《永陽王解講疏》實際是寫給神佛,而非法師。同卷所載楊廣《王受菩薩戒疏》同樣是這一情況。但同卷《少主皇太子請戒疏》却是直接寫給智顗的。因此,南北朝後期到隋代,佛教齋疏也處在轉型期,逐漸由寫給法師轉變爲寫給諸佛。南北朝至唐代,佛教儀式持續地影響著道教齋會儀式,與佛教齋疏性質相近的“詞”大概也受到佛教影響改爲以神真爲接受對象。


至於從投辭到齋文的内容轉變,可能也與受到佛教的影響有關。曹凌找到《三洞奉道科戒營始》所載“中齋儀”的歎道文,其形式與P.3562v所載齋文很相近,認爲P.3562v就是用於供食儀式的歎道文範文[25]。實際上,“中齋儀”很可能是受佛教影響産生的儀式。從“中齋儀”的名稱及具體形式看,都與宗賾《禪苑清規》卷六所載“中筵齋”較爲接近。這種齋僧儀式可以追溯至印度[26],P.2001《南海寄歸内法傳》卷一《受齋軌則》載印度齋法,在禮敬之後,“或可别令一人在尊像前長跪合掌,大聲讚仏,唯歎仏德,不雜餘言”。同書又載“南海十洲”齋法,也有“次請一僧,座前長跪,讚歎仏德”的環節。這顯然就是中國齋僧儀式所用歎佛文的源頭。實際上,中土佛教齋會中贊佛功德的歷史可能並不久遠,義浄《南海寄歸内法傳》卷四即云:“神州之地自古相傳,但知禮佛題名,多不稱揚讚德。”(T54,p227)《廣弘明集》卷十五載梁簡文帝《唱導文》已有歎佛的段落(T52,p205),則至遲在蕭梁時已有此法,但可能並未普及。發願前歎佛之法在佛教齋會中確立之後,逐漸向道教傳播。道教齋文、齋詞、青詞等開頭多有幾句歎道之文,其源頭應當正在於此。


唐代以後的齋文、齋詞末尾大多有迴向發願的内容,這顯然也是從佛教那裏繼承過來的。《南海寄歸内法傳》載印度齋法,施食時有“以今所修福,普霑於鬼趣,食已免極苦,捨身生樂處,菩薩所受用,無盡若虚空,施獲如是果,增長無休息”的呪願,已與迴向相似。而“南海十洲”的齋法更有“須稱施主名,願令富樂,復持現[福],迴爲先亡,後爲皇王,資及龍鬼,願國土成熟,人物乂安,釋迦聖教,住而莫滅”,這幾乎與佛教齋文的“莊嚴”部分結構一致[27]。因此,道教齋詞形式上的轉變,顯然與受佛教影響造成的儀式變化有關。


道教齋文的形式也揭示了其佛教來源。圓仁記載的一次佛教齋會次序爲:“行香畢,先歎佛,與本國咒願初歎佛之文不殊矣。歎佛之後,即披檀越先請設齋狀,次讀齋歎之文。”[28]曹凌指出“設齋狀”即相當於齋疏,“齋歎之文”即齋文[29]。有些道教齋詞恰似“投辭”與“齋詞”揉合在一起的面貌,如李商隱《爲馬懿公郡夫人王氏黄籙齋文》在正文前有一段文字:“唐某年月日朔,上清大洞三境弟子妾某,本命某年,若干歲,某月日生,屬北斗某星,住河南府河南縣正平坊安國觀内,今謹攜私屬弟子某等,詣京兆府萬年縣永崇坊龍興觀内,奉謁受上法師東嶽先生鄧君,奉依科儀,於三聖會仙堂内修建黄籙妙齋,三日三夜,轉經行道,奉爲先受法尊師,並道場男女官衆,及九玄七祖,弟子門徒等,懺罪拔苦祈恩。” [30]這很像是“投辭”的縮略。這種形式很可能已成爲道教齋詞的標準形式,《無上黄籙大齋立成儀》卷十一載正齋行道所用青詞格式即與此相近(D9,p436-437)。這種形式應該即是繼承了佛教“設齋狀”+“齋歎之文”的齋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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