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有一种论点:声色犬马之乐虽然乐于一时,却不能长久快乐。我们是有远见的动物,不能只看眼下是苦是乐,快乐不快乐还须从长计议。
街头女子来拉客,你可能颇想和她快活一番,但想到万一扫黄抓个正着,拘留、罚款、老婆闹离婚、单位下处分、邻居白眼,这些事情当然都不快乐,你算下来,不快乐超过了和那卖春女子的一番快乐,决定转身而去。
很好。不过,当然也有相反的情况:也许你明明算下来不划算,但还是屈服于欲望的诱惑了。
但快乐本身是带着时间性的,快乐快乐,不仅乐,还快;甚至,只要快,痛都痛得痛快。两杯啤酒拖着喝了一夜,就没有什么乐了;
一刀毙命或可大笑对之,凌迟就怎么都乐不起来。
快乐要快,来不及权衡。事事权衡,恐怕只发生在那些从不知快乐的人身上。
旧时,人们往往引入区分肉体(或感官)和心(或精神)的区别——心灵的快乐是纯洁的快乐,因此是好的,肉体的快乐则不那么纯洁,肉体快乐要么混合着痛苦,要么过后跟着痛苦。
这听来是个奇怪的观察。发廊买春,完事走人,不必混杂任何痛苦,只要留心别染上性病,事后也不见得会有什么痛苦。
反过来,心灵的快乐也许更为纯洁,但那意思未必在于心灵快乐是一味快乐,聂赫留朵夫忏悔之后,获得了“心灵上的快乐”,但也始终伴随着心灵上的痛苦。
我恐怕,凡心灵的快乐,多半和辛苦、痛苦、苦难、忧伤、悲悯连在一起。
其实,
我们很难区分何为肉体快乐何为心灵快乐
。由虐待他人而生快感,很难说施虐者获得的只是肉体上的而非“心灵上的”快感。
听一曲莫扎特,得到了感官的快乐还是心灵的快乐?没有耳朵这个感官,心灵应该怎么享受莫扎特?宴饮之乐不如礼乐,施虐快感恶劣,但是似乎不在于它们“更加肉体”。
如果说各种正常的快乐有什么共同之处 ,那恐怕是一种相当“抽象”的共同之处——快乐上扬,生长是快乐的,哪怕步步伴随成长的烦恼;伴着孩子成长是快乐的,哪怕为人父母的含辛茹苦。
从善是向上的,古人说,从善如登。德行是生长的,古人说,生生大德。
因行有德之事而获大乐是纯粹的快乐,断不是因为它无涉痛苦,倒在于无论多少艰难困苦,只要生命在生长,有德之人就乐于伴此生长,促此生长。有此生生,无论其间有多少生长的烦恼,不改其乐。
乐于德行是快乐,不是痛苦,这并非因为整体算下来德行带来的快乐总量超过了有德之行遭受苦辛的总量,倒仿佛,这个“乐于”的体量宏大,无论多少艰苦与痛苦,它都包得住。
德行之乐完全融浸在行有德之事的实践中,行外事外的情绪全无所谓。
德行者伴万物之欣欣生长,无论他心情何如,都在他生存的根底上通于生生之大乐,是为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