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
延迟全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至3月1日以后,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省教育厅未通知前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学。
二、延迟开学期间,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学校要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与支持。
三、延迟开学期间,各校各年级均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活动。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补习活动。鼓励学校利用信息化资源和平台,面向学生开展网络教学、线上答疑等活动。鼓励各地各校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辅导服务。
四、延迟开学期间,各学校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继续做好留校学生的疫情防控。同时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建立档案。近期到过武汉等重点疫区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要确保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并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五、延迟开学期间,各学校要全面完善防控预案,制定周密的开学方案,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隔离和留观条件及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学校全体师生,并加强督导监管。省教育厅将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各地、各学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关于校外师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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