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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一则新闻引发医疗行业各方关注:公立医院医生把患者介绍到民营医院做检查、开药、治疗。
据《中国之声》报道,此事发生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该院医生公然把患者介绍到另一家民营的慈济医院。随着调查的不断地深入,记者发现这家民营医院的7名股东,居然有6名来自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的中高层领导。一时间,“假公济私”、“抢生意!”的质疑声不断。那么,该院领导私下创业是否合规呢?
惩罚:要
看当地主管部门具体规定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认为,公立医院的管理者能否入股民营医院,还需看当地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但不管能否入股民营医院,都不能“假公济私”,损害患者利益。截至目前,宁夏卫生计生委会尚未公布调查结果。
显然医院不当转诊获利、损害患者利益是客观事实,对于这种行为,
我国目前尚未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出台
。
美国如何处理?医院被罚到破产!
那么,其他国家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吗?还真有!
2017年,美国南卡州的托梅医疗系统就因转诊不当得利,违反美国斯塔科法案(Stark Law)而面临高达高额罚款,最终宣布破产。
原来,托梅医院为了保持门诊手术量的竞争力,与19名外科专家签订不正当合约,以高报酬为条件要求其将门诊手术送往托梅医院,有一名外科医生拒绝签字并举报了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