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笔者看来,希思的探究富有成效地揭示出外夷富于奴性的自然原因,即气候因素导致血气过盛或欠缺,他的错误在于将外夷的奴性与自然奴隶等同起来。并非所有基于自然条件或自然差异产生的奴隶都能归为自然奴隶,否则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奴隶学说便可用于为奴役战争中俘获的身体瘦弱或存在缺陷的奴隶提供辩护,而这正是该学说所拒斥的(《政治学》1.1255a5-19)。
因此笔者认为,亚里士多德实际上从未严肃主张将所有外夷视作自然奴隶。本文将逐一重审亚里士多德的相关文本段落,在证明这一观点的同时,重新估定亚里士多德有关外夷的经验性讨论与自然奴隶学说之间的关联。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首次论及希腊人对外夷的统治,出现在第一卷第2章讨论家庭共同体中女人与奴隶的区别的段落:
所以,女人与奴隶自然有别(
διώρισται
)。因为自然制作任何事物都不会像铜匠制作德尔斐小刀那样俭省,而是一对一,因为服务于一个而不是多个功能,每件工具能够完成得最好。而在外夷中间,女人和奴隶有着同样的安排(
τὴν αὐτὴν … τάξιν
)。原因在于,他们不具备自然的统治要素(
τὸ φύσει ἄρχον
),相反他们的共同体成了女奴隶和男奴隶的共同体。因此,诗人断言:“希腊人统治外夷是恰当的”(
βαρβάρων δ᾽ Ἕλληνας ἄρχειν εἰκός
),好像 (
ὡς
)外夷和奴隶在自然上相同。(《政治学》1.1252b1-8)
这一段落可以划分为四个部分:(a)提出并诉诸自然分工原则证成“女人与奴隶自然有别”的观点;(b)指出外夷与此相悖的现象;(c)就有悖于一般原则的现象给出解释;(d)援引诗人的观点,指出这一现象的后果或应对策略。从表面上看,亚里士多德的后半部分论述可以理解为外夷缺乏自然的统治要素,希腊人因此具有统治外夷的正当性,就如同统治奴隶一样。但实际上,这一段落并不像看上去那般连贯。为了恰切地理解这一断言,我们有必要细致分析整个段落的文本逻辑。
▲
古希腊墓碑浮雕:一名奴隶正在侍奉去世的主人
对于亚里士多德而言,女人与奴隶的自然差异在于二者承担的功能不同,前者的功能在于生殖,后者的功能在于保存(1252a28-32),这种分工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实现各自的功能。然而,(b)指出的外夷的反常现象并非对功能(
ἔργον
)的混淆,因为生殖这一功能显然既不可能舍弃,也不可能由奴隶分担。同样,这种现象也并非对统治方式(
ἀρχή
)的混淆(就像波斯人对待子女如同奴隶那样),因为上述外夷的共同体正以缺少统治者为特征。外夷的反常体现在安排(
τάξιν
)上的混同。“安排”一词在《政治学》中多用以表示城邦的政体或官职结构,故而此处描述的外夷特征似乎应当理解为女人与奴隶在城邦政治地位或家庭地位上的等同。
更加令人困惑的是(b)与(c)之间的关系,即后者何以能够构成对前者的原因解释。如果遵循通常的观点将(c)理解为价值评判,即缺乏“自然的统治要素”意在表明外夷缺乏充任统治者的自然基础,那么(c)就不能构成对(b)的充分解释,因为缺乏自然基础并不妨碍在事实上成为统治者(参见《政治学》1.1255a31-34),而被解释项(b)所指涉的正是事实性的共同体结构。在笔者看来,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将“不具备自然的统治要素”理解为一种事实描述,即家主这一角色在外夷家庭结构中的缺位。由于这种结构性缺失,外夷家庭的生殖功能与保存功能不再由夫妇和主奴“两个共同体”(《政治学》1.1252b9)分别承担,反倒是合二为一,外夷家庭由此便畸变为“女奴隶和男奴隶的共同体”。
问题在于,这种理解能否在文本上获得支持?采纳前一种解释的学者往往援引自然奴隶学说以资佐证。但笔者认为,尽管亚里士多德在此处(《政治学》1.1252a32-33)与自然奴隶学说部分(《政治学》1.1254a15、1254b18-20、1255a30)均采用“出于自然的奴隶”(
φύσει δοῦλός
)这一表述,但“出于自然”的含义并不相同,有必要根据语境加以辨析。
在第一卷第4至6章中,亚里士多德主要关注的问题是,特定个体是否应当作为奴隶来对待和统治,由此,“出于自然的奴隶”与“出于法律的奴隶”(
κατὰ νόμον δοῦλος
)相对立(《政治学》1.1255a5、1.1255b14)。
在第一卷第2章中,亚里士多德意在“通过观察事物如何自其始点自然生长(
φυόμενα
)”(《政治学》1.1252a24)来考察城邦,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城邦属于自然存在的事物”(
τῶν φύσει ἡ πόλις ἐστί
,《政治学》1.1253a2)。因此,在这一语境中,“出于自然” 旨在强调,个体间特定的结合关系源于某种自然发生的过程,而非“出于选择”(
ἐκ προαιρέσεως
,《政治学》1.1252a27)。亚里士多德在谈及男人与女人的结合时,便特意强调这种结合源于生殖的自然欲求(
φυσικὸν τὸ ἐφίεσθαι
,《政治学》1.1252a29),也就是出于自然。
在随后讨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结合时,亚里士多德便接连为“统治者”“被统治者”“主人”和“奴隶”冠以“出于自然”这一限定词(《政治学》1.1252a32-35)。有鉴于此,此处的“自然”应当被理解为分工关系中特定角色的自然性,而非承担特定角色的个体的自然性。譬如,在这一意义上所谓“出于自然的女人”,表示的是夫妻关系以及夫、妻二者的角色出于自然,而非特定的女性因其具有生育能力而成为“出于自然的女人”。事实上,我们无需为男人和女人冠以这一限定词,因为这种分工总是出于自然。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并不必然如此,为此,亚里士多德才需要特地做出限定,以便区别于城邦政治生活中非自然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
上述引文可以为这种解读提供佐证。(a)(b)两部分合起来构成以下论述链条:出自自然的制作,女人与奴隶分别服务于生殖与保存功能,自然因此赋予二者不同的安排,即夫妻关系与主奴关系,后者便是“出于自然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因此,家主可被恰切地称作“自然的统治要素”,而“不具备自然的统治要素”则意指家主角色在外夷家庭中的缺失。
最后,亚里士多德在(d)部分中通过援引诗文提出了臭名昭著的断言,即希腊人对于外夷的统治具有正当性。这一引文出自欧里庇得斯《伊菲革涅亚在奥利斯》(
Iphigenia in Aulis
)中伊菲革涅亚的呼告(行1400-1401):
βαρβάρων δ᾽ Ἕλληνας ἄρχειν εἰκός, ἀλλ᾽ οὐ βαρβάρους, μῆτερ, Ἑλλήνων· τὸ μὲν γὰρ δοῦλον, οἳ δ᾽ ἐλεύθεροι.
希腊人统治外夷是恰当的,而非外夷,
母亲,将希腊人统治:因为一者是奴隶,一者却是自由人。
然而,亚里士多德对这一引文并未明确表示肯定或否定,他自己究竟秉持何种态度仍是问题。在这一点上,笔者较为赞同凯文·切里的看法,即亚里士多德之所以没有明确表态,是因为他所引用的戏剧文本原有的反讽语境已足以暗示其态度。欧里庇得斯写作《伊菲革涅亚在奥利斯》的一个重要意图,便是反讽当时流行的希腊人对外夷的优越观,尤其是修辞家高尔吉亚的泛希腊联盟提议,即呼吁希腊人联合起来攻击波斯以终结伯罗奔半岛战争。尤其是这部肃剧在临近尾声时的突转,恰恰揭示出希腊人以及作为希腊人之楷模的阿伽门农的外夷特征:他们出于对荣誉的盲目追求而甘愿采取野蛮的方式牺牲伊菲革涅亚。在这种情况下,伊菲革涅亚诉诸希腊人的优越性的呼告便构成了极为强烈的反讽。因此,我们理应将亚里士多德的引述也理解为一种反讽:家庭结构的失序或反常会导致家庭成员陷入奴隶般的处境,这种情况在外夷中多有发生,由此也催生了希腊人的自我优越感。然而,希腊人与其因此而蔑视外夷,倒不如先自我反省一番——毕竟希腊人自己也不时陷于这类外夷习俗。归根结底,第一段论述的目的在于确定作为城邦自然产生之始点的家庭的恰当安排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