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满脸是泪的母亲说:“都是为了你们,为了让你们有个家。”
那天摔门而去的是他。他躲在门口的树影里,坐到天亮。他发誓要离开这个家。
他知道,在这个讲究实力的时代,没有学历没有经验,寸步难行。他拼命地学习,从一个学渣变成了一个学霸。
考大学的时候,他是按照地名填志愿,只要能让他离开,越远越好。他考进一所几千公里外的大学。大学四年,他以路远为借口,没有回过家。
从电话里他知道,父母还在吵架。这次他用成人的姿态说:“我自己可以独立了,不要再拿我做借口,你们想离赶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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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大学里拼命地融入,非常努力和刻意地充实自己;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积极打工实习。他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毕业的时候,他留校任职。
原生家庭对人的伤害最可怕的一点是,时光已逝,没有机会治愈。当然,如果本人有很大的改变欲望,结果总比一味地悲伤更积极。
因为他受过高等教育,他知道自己心有顽疾,他读了很多心理学的书籍,期望可以改变自己。
在他强烈的改变欲望的驱使下,他谈过恋爱,他甚至说服了自己巨大的恐惧心理,结了婚有了孩子。他按照书上写的那样要求自己,做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父亲,可是他一直不明白什么是爱?
每当说到爱,他仿佛就陷入了一个浓雾的山中,周围一切都好像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却又迷迷茫茫,完全看不清晰。
然而他姐姐的人生却被彻底摧毁了。
大了以后,他早就明白,姐姐是因为堕胎去了南方打工。到了南方,姐姐的生活基本是这样的,遇到爱情,堕胎,被抛弃;再遇到爱情,又堕胎,又被抛弃……
在堕到不能再堕的时候,把孩子生下来,然后母子都被抛弃了。姐姐把孩子带回家,扔给母亲,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的父母居然没有离婚,老了之后,精力减弱,架也吵得比以前少些,偶然还能平平静静地一起做个晚餐。
他一点也不为父母高兴,反而气愤无比。他无法说服自己,原谅自己的父母。口口声声的为了孩子,却让孩子活在生不如死的地狱里,这是自私是伤害,不是爱!
他是七零后,生在一个偏僻四线城市里。在那个年代,在那个城市,离婚是很稀少的事情。他们住的国企筒子楼里,两口子吵架,甚至大打出手,都是常事。只要不吵出人命,都是婚内问题。可是离婚却是一个浮到面上,让大家都尴尬的事实。
很多次,他试图用成年人的眼光去分析父母的婚姻。他认为父母不离婚,更大的成分是为了他们自己。
为了自己的面子,为了自己的软弱,为了自己的无力,为了自己的不敢担当,为了自己的自暴自弃。
孩子变成一块无辜的遮羞布,用来挡住自己心中,那些连自己也不敢面对的龌蹉和软弱。孩子变成了莫须有的替罪羊,用来承担父母本身不敢面对的责任。怨别人总比怨自己,更容易!
“人”字之所以难写,就是因为一撇一捺,一左一右,要站起来。
“大”字之所以更难写,就是不仅仅要站起来,还要自己能够把自己的责任扛起来。
“小”字的胳膊是溜下去的,因为老祖宗早就明白,找一个借口,把责任转移,是小,是担当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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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更可悲的是,他根本不是个特例。
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少父母,每天每日都在口口声声的说:“为了孩子。”
为了孩子,我忍着不离婚!
为了孩子,我拼命去工作!
为了孩子,我咬着牙攒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