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会议指出,
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
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党中央决定用一次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充分表明党中央对这次宪法修改的高度重视。
会议认为,这次宪法修改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会议强调,宪法修改必须贯彻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照程序进行;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
,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
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
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客家君评
首先为尊重宪法地位的人和事点赞!
宪法,以前称之为“根本大法”,现在称为“根本法”,少了一个“大”字,但不失“根本”。
本次修宪的导火索是监察体制改革饱受违宪诟病,出发点是为“监察法”的立法扫除宪法障碍,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但监察体制改革,目前尚处于全国“
试点
”的状态,时间才二三个月,能不能称之为“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成果
”?存疑。
另外,本次修宪原本未见列入年度计划,中央审时度势,突然决定、迅速实施,体现了我们伟大英明党的正确有力领导。
目前已知的修宪步骤为:
1、2017年12月底(27日),决定修宪;
2、此后半个月内,完成了“在党内外
一定范围
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