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具体来说,制定颁布动物福利标准,首先是人的精神的需要。人类不愿看到宰杀动物时那种血腥残忍的场面,不愿听到动物临死前撕心裂肺的嚎叫,不忍目睹被捆绑的动物哀怨的目光和晶莹的泪珠,这些都会给人带来心理不适,让他们产生联想。
其次是物质利益的需要。以鸡为例,过去因为“暴力屠宰”,肉鸡在被宰过程中会产生“应激”反应,造成胸肉、腿肉部位常常会有淤血;而且肉鸡在挣扎过程中,鸡翅也会断裂。同时,处于应激状态的鸡,体温会升高,随之产生乳酸,pH 会从7.00 左右下降到5.00 甚至以下。酸度较高的情况下,蛋白会变性,鸡肉里的水会随之挤出,这会导致重量损失、外观难看,也容易滋生微生物,不利于保持肉质鲜美。如果用这种鸡肉再加工时,成品品质也会下降,产品本身也会贬值。
这种状况,当然不能满足国际市场的需要,特别是欧盟、美国等地市场,都要求肉鸡在出口时经过“福利认证”环节。因此,但凡肉鸡屠宰技术还不成熟,福利屠宰程度不高,导致肉鸡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微生物污染严重、断翅断骨比例较大,或者肉鸡初加工过程中福利屠宰无章可循,鸡肉及其制品,就难以顺利进入国际市场或国内高端市场。
山东出台的标准,确实有很大的进步,体现出动物人道主义关怀。
前面提到,山东标准是由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家禽创新团队加工与质量检测岗位科学家、青岛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孙京新团队主持制定的。他们在漫长的研究过程中,重点攻克了肉鸡抓捕工具、最佳禁食禁水及运输参数、宰前静养间设计、挂鸡方式、致昏工艺等技术难关,才使这一标准臻于完善。而这一标准的推出,对推动肉鸡以外动物福利屠宰标准的制定带来积极的影响,产生样板引导作用。同时,这也是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
由此看来,以后杀鸡或是其它动物,要考虑到动物的感受。这是对动物生命的尊重,也是对人类情感的尊重。
据说在澳大利亚,鹿、野鸭、松鼠等动物跑上公路,车主都会自觉停车,等待它们安全通过。此时,人们不会抓它、更不会害它。可在我国,即使是国家一级保护鸟类,有时也难逃丧生的命运。这说明在全民意识里,善待动物远远没有成为高度的共识。因此,设置一个掌管动物(包括实验动物)生杀大权的科学机构,权威评估这项工作的价值,比建一座纪念碑,似乎更利于善待动物观念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