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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靠银行!一文读懂监管力推的新CP:银行永续债和CBS

金融监管研究院  · 金融  · 5 年前

本文作者为资管研究部总经理 周毅钦(微信zhouyiqin666)。特别感谢兴业研究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研究员郭益忻对本文的指导。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前言

中国银行发行400亿永续债注定是2019年初的一抹亮色。从这笔业务中,我们看到金稳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等多方力推和联动,打出漂亮的组合拳,这是中国经济引擎继续燃燃轰鸣的良好迹象。中国银行的永续债或许只是一个开头......

本文目录

一、为什么要在目前时点力推银行永续债?

二、商业银行的资本工具补充库有哪些武器?

三、资本工具的补充难度排序如何?

四、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现状怎么样?

五、什么是银行永续债?

六、银行永续债和优先股的区别在哪里?

七、银行永续债对银行自营资金的吸引力如何?

八、银行永续债对保险资金的吸引力如何?

九、银行永续债对资管产品的吸引力如何?

、什么是CBS?

十二、人民银行如何开展央行票据互换操作?

十三、哪些机构可以参与央行票据互换操作?

十四、哪些银行的永续债可以进行央行票据互换操作?

十五、央行票据互换完成后,银行永续债出表了吗?

十六、银行永续债究竟是股还是债?

十七、什么叫“是否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十八、发行人如何对永续债进行会计记账?

十九、持有人如何对永续债进行会计记账?

一、为什么要在目前时点力推银行永续债?


敲黑板!划重点!

商业银行现在缺资本!未来更缺资本!


当前和未来所面临的五大资本消耗的挑战,他们分别是:

  • 商业银行回归传统信贷业务,增大银行信贷投放空间带来的资本消耗挑战;

  • 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带来的资本消耗挑战;

  • 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带来的资本消耗挑战;

  • 表外理财业务回归表内存款带来的资本消耗挑战;

  • 非标资产回归表内带来的资本消耗挑战。

 

这么多挑战摆在面前,如果再不加快补充资本,那么业务就将停滞不前甚至开倒车,部分本身资本厚度不够的商业银行还会出现问题。


细数近半年来,国务院、金融委、人民银行、监管当局多次发文或高层谈话,都提到了对商业银行加快补充资本的要求。

 

  • 2018年7 月 20 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相关配套细则。鼓励积极化解存量非标回表,在 MPA 考核中调整有关参数并支持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作为监管鼓励。

  • 2018年12月25日,金融委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

  • 2019 年 1 月 9 日,易刚行长讲话提到:“未来,中国人民银行还将继续运用各种政策工具,从债券、信贷、股权等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

  • 2019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到:(六)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支持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


商业银行的资本工具补充库有哪些武器?

2012年6月和11月,中国银监会分别颁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过渡期的安排,对银行多项监管指标做出了相关安排。关于资本充足率过渡期的安排如下:

 

巴塞尔协议III 将银行资本金划分为三类,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


  • 对于核心一级资本来说,主要工具包括IPO、增发、配股、可转债(权益部分)、留存收益(计入未分配利润)等。

  • 对于其他一级资本来说,主要有优先股和永续债两种。

  • 对于二级资本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均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来补充二级资本。

 

资本工具的补充难度排序如何?

从补充难度上来说,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具体来说

 

  • 核心一级资本最难补充,IPO、增发、配股、可转债等都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

  • 其他一级资本,以前的主要方式是优先股,但优先股在交易所发行,同样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

  • 相比较而言,二级资本债的发行门槛就低很多。

 

因此,如果三个指标必须同时达到,如何优化资本补充工具的结构就相当重要了。


  • 打个比方,就拿借钱来说,要想既快又好地完成筹钱,一般的理性做法都是先近后远的排序,先从父母、亲戚入手,再扩展到朋友、同事,然后再到同学、邻居,最后才是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找亲朋好友借钱比较容易,利息也比较低,但也会有金额上限,借不足的时候,才开始通过社会力量筹钱,这是下下策了。

 

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给出的合理结构来看,比较优化的方案是核心一级资本达到8.5%或7.5%,其他一级资本达到1%,二级资本达到2%。结合笔者上面举的例子,商业银行从最容易的资本补充工具入手,先把这部分资源利用完整,这是上上之选。


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现状怎么样?

商业银行的目前的整体现状是,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不足,二级资本√。


截至目前,笔者取30家上市商业银行最新披露的报告:

  • 30家上市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率平均值为9.98%,最高值14.05%,最低值8.01%。

  • 30家上市商业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率平均为 0.78%,最高值3.82%,最低值0。

  • 30家上市商业银行的二级资本率平均为 2.85%,最高值6.62%,最低值1.16。


二级资本率较高的原因是银行拨备充足和较低的发行门槛。

当然这仅仅是当前的情况,不代表核心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都可以高枕无忧了。后续四大行还有TLAC规则带来的资本补充要求,其他银行亦是压力重重。


 截至2019年2月15日各银行最新披露的资本数据

 

商业银行其他一级资本不足,至此,我们隆重推出本次的主角:银行永续债


什么是银行永续债?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01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这些标准:

  • 发行且实缴的。

  • 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若该工具被列为负债,必须具有本金吸收损失的能力。

  •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之后。

  • 发行银行或其关联机构不得提供抵押或保证,也不得通过其他安排使其相对于发行银行的债权人在法律或经济上享有优先受偿权。

  • 没有到期日,并且不得含有利率跳升机制及其他赎回激励。

  • 自发行之日起,至少5年后方可由发行银行赎回,但发行银行不得形成赎回权将被行使的预期,且行使赎回权应得到银监会的事先批准。

  • 发行银行赎回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工具,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

    2.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银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 本金的偿付必须得到银监会的事先批准,并且发行银行不得假设或形成本金偿付将得到银监会批准的市场预期。

  • 任何情况下发行银行都有权取消资本工具的分红或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发行银行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收益用于偿付其它到期债务。取消分红或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收益分配限制以外,不得构成对发行银行的其他限制。

  • 必须含有减记或转股的条款,当触发事件发生时,该资本工具能立即减记或者转为普通股。

  • 分红或派息必须来自于可分配项目,且分红或派息不得与发行银行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得随着评级变化而调整。

  • 不得包含妨碍发行银行补充资本的条款。

  • 发行银行及受其控制或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不得购买该工具,且发行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购买该资本工具提供融资。

  • 某项资本工具不是由经营实体或控股公司发行的,发行所筹集的资金必须无条件立即转移给经营实体或控股公司,且转移的方式必须至少满足前述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

 

笔者总结一下,银行永续债的几个主要特点:

1、没有到期日;

2、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之后;

3、发行银行或其关联机构不得提供抵押或保证;

4、不得含有利率跳升机制及其他赎回激励;

5、任何情况下发行银行都有权取消资本工具的分红或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

6、必须含有减记或转股的条款,当触发事件发生时,该资本工具能立即减记或者转为普通股;

7、自发行之日起,至少5年后方可由发行银行赎回,但发行银行不得形成赎回权将被行使的预期,且行使赎回权应得到银监会的事先批准。

 

银行永续债和优先股的区别在哪里?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以下四个方面:

  • 发行主体的限制。优先股的发行人是境内外上市银行,银行永续债则可不受银行上市与否限制。

  • 发行程序。优先股在交易所发行,发行手续繁琐。相比而言,银行永续债以银行间市场为主,发行审批更为简便。

  • 优先股触发转股条款对发行人不利。可转换优先股使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按强制转股条款把优先股股票转换成普通股股票,对原有银行股权结构管理产生影响。

  • 清偿顺序。一般为存款人、一般债权人、次级债务、永续债、优先股、普通股。

 

对比下来,会发现银行永续债相比优先股而言,对发行人还是比较有利的,但是如果仔细读一下他的核心条款,会发现银行永续债相比普通债券多了很多的“不平等条约”,那么这样的金融工具对投资者能有吸引力吗?


银行永续债对银行自营资金的吸引力如何?

首先,从绝对收益来看,没有到期期限的银行永续债和商业银行发行的其他类型债券,比如和商业银行债、次级债进行横向比较,几乎没有吸引力。例如本次中行发行的4.5%的永续债,性价比其实较低。

 

其次,从风险调整后的实际收益率来看,需要综合风险资产权重、所得税税率、资本利润率、资本充足率等多项数据进行测算。

自营投资对于商业银行一般债权的风险权重为 20%,对于商业银行的次级债权风险权重为100%,对于银行永续债风险权重为 250%。银行永续债若被计入权益工具,从风险权重考量,资本消耗过大。

经笔者测算,中行该笔4.5%的投资,实际收益率在0.98%左右,和目前10年期国债纯3.1%的收益率相比,差距实在是太大。

 

最后,从风险资本管理来看,如果商业银行投资他行的永续债金额较大,还会导致资本扣除。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合计超出本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的部分,应从各级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是指商业银行对金融机构各级资本投资(包括直接和间接投资)占该被投资金融机构实收资本(普通股加普通股溢价)10%(不含)以下,且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本投资。

  •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合计超出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的部分应从本银行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其它一级资本投资和二级资本投资应从相应层级资本中全额扣除。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是指商业银行对金融机构各级资本投资(包括直接和间接投资)占该被投资金融机构实收资本(普通股加普通股溢价)10%(含)以上,且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本投资。 


银行永续债对保险资金的吸引力如何?

  • 2019年1月17日,银保监会批准中国银行发行不超过 400 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 2019年1月24日,为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充实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信贷投放空间,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抵御能力,丰富保险资金配置,银保监会将允许保险机构投资符合条件的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 2019年1月25日,中国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4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可提高中国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约0.3个百分点,全场认购倍数超过2倍,票面利率为4.50%,较本期债券基准利率(前5日五年期国债收益率均值)高出157bp。本次债券吸引了境内外的140余家投资者参与认购,涵盖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等境内债券市场主要投资人,以及央行、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境外机构。


把三条发生在一周内的新闻连一起看,相信可以洞悉其中的奥妙。在参与认购的机构中,保险公司位居首位,而平时叱咤风云的大金主商业银行却没有位居其列。保险公司的负债久期长,也不受商业银行自营投资的资本消耗限制,所以境内外市场中,保险机构一直是银行永续债的头号粉丝。当然,保险公司本身的负债成本不低,如果永续债的收益率较低,对他的认购吸引力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银行永续债对资管产品(比如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的吸引力如何?

对于理财产品而言,不存在资本消耗的问题,从绝对收益率上来说尚可,同时,各家银行之间互持资本工具也是业内通行的做法。既然自营资金投资意愿不够,通过理财互持也是一种变通的手段。但目前主要的顾虑是金融工具的属性认定和产品匹配的问题。


  • 一是如果银行永续债是属于权益工具,则按照资管新规要求,不得在公募产品中进行投资。


    《资管新规》十、公募产品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

  • 二是如果银行永续债是属于权益工具,则按照资管新规要求,必须在封闭式产品中进行投资。但永续债没有明确到期日,银行理财投资期限较长的永续债有一定的顾虑。

  • 三是净值化管理较难,对永续债的估值较难,二级市场流动性不好。

  • 四是资管产品不能参与 CBS 操作,因此无法解决流动性的问题。

 

银行系公募基金在负债端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会考虑投资一定的银行永续债,从而帮助各自所在银行完成双方的资本补充。


那么在流动性不好的情况下,如何最大可能吸引投资者来投资银行永续债呢?这个时候,央妈出手,CBS诞生了!本文的另一个主角登场。

什么是CBS?

2019年1月24日,央行决定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entral Bank Bills Swap,CBS),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可以使用持有的合格银行发行的永续债从中国人民银行换入央行票据。同时,将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银行永续债纳入MLF、TMLF、SLF和再贷款的合格担保品范围。


我们之前比较熟悉的是央票(央行票据、中央银行票据),它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一般而言,央行会根据市场状况,采用利率招标或价格招标的方式,交错发行3月期、6月期、1年期和3年期票据。


CBS其实是一个以券换券的工具,起到一个银行永续债和央票之间的互换的作用。


十一人民银行如何开展央行票据互换操作?

央行票据互换操作采用固定费率数量招标方式,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公开招标。中国人民银行从中标机构换入合格银行发行的永续债,同时向其换出等额央行票据。到期时,中国人民银行与一级交易商互相换回债券。银行永续债的利息仍归一级交易商所有。央行票据互换操作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互换的央行票据不可用于现券买卖、买断式回购等交易,但可用于抵押,包括作为机构参与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抵押品。央行票据期限与互换期限相同,即在互换到期时央行票据也相应到期。在互换交易到期前,一级交易商可申请提前换回银行永续债,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提前终止交易。由于央行票据互换操作为“以券换券”,不涉及基础货币吞吐,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影响是中性的。

 

笔者注意到:央行票据互换操作只针对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那么一级交易商究竟有哪些?

十二哪些机构可以参与CBS央行票据互换操作?

2018 年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绝大多数都是银行。

又是银行!央妈的心思,大家都懂了!


十三哪些银行发行的永续债可以用来进行央行票据互换操作?

目前,央行票据互换操作可接受满足下列条件的银行发行的永续债:

  • 一是最新季度末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 二是最新季度末以逾期90天贷款计算的不良贷款率不高于5%;

  • 三是最近三年累计不亏损;

  • 四是最新季度末资产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

  • 五是补充资本后能够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评判:整体来看,可以进入央票互换操作的还是以大中型商业银行为主,对此类银行发行永续债更为利好。

十四央行票据互换完成后,永续债出表了吗?

银行永续债仍由银行持有,所有权没有转移,银行不能通过此工具实现出表,信用风险仍由银行承担,央行只对银行永续债的流动性提供支持,不承担信用风险,而且银行换入的央票不能自动从人民银行获得基础货币,并非中国版QE。

 

十五如何评价央行创设CBS?

总体上而言,还是政策面对银行能否持续应对上述5大资本消耗挑战的担心,从宏观上来说,后续执行针对民营和小微的信贷投放,进而催热经济的发动机,都需要银行资本的快速补充,CBS的创设提升了永续债的流动性,可有效加强永续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说了那么多!永续债的相关会计处理还是老大难,很多机构买了之后无从下手,这个时候,财政部出手了!

十六银行永续债究竟是股还是债?

2019 年 1 月 28 日,财政部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对永续债合同条款中的到期日、清偿顺序、利率跳升和间接义务规定进行细化,同时明确会计处理总体要求和金融工具列报分类。

根据《规定》,“是否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是判断永续债分类的关键。

  • 如果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则为权益工具;

  • 如果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则为金融负债。

 

十七什么叫“是否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需要同时从三个维度进行考虑,分别是到期日、清偿顺序和利率调整及间接义务。


  • 如果三方面综合考虑下来,能符合“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则确定为“权益工具”。

  • 如果三方面综合考虑下来,不能符合“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则确定为“金融负债”。

 

那么三个影响因素具体展开是怎么样的呢?

十八发行人如何对永续债进行会计记账?

(一)关于到期日

永续债发行方在确定永续债会计分类时,应当以合同到期日等条款内含的经济实质为基础,谨慎判断是否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当永续债合同其他条款未导致发行方承担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时,发行方应当区分下列情况处理:


1.永续债合同明确规定无固定到期日且持有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要求发行方赎回该永续债或清算的,通常表明发行方没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永续债合同未规定固定到期日且同时规定了未来赎回时间(即“初始期限”)的:

(1)当该初始期限仅约定为发行方清算日时,通常表明发行方没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但清算确定将会发生且不受发行方控制,或者清算发生与否取决于该永续债持有方的,发行方仍具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当该初始期限不是发行方清算日且发行方能自主决定是否赎回永续债时,发行方应当谨慎分析自身是否能无条件地自主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如不能,通常表明发行方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结论:一般情况下,银行永续债属于第一种情况。

 

(二)关于清偿顺序

永续债发行方在确定永续债会计分类时,应当考虑合同中关于清偿顺序的条款。当永续债合同其他条款未导致发行方承担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时,发行方应当区分下列情况处理:

1.合同规定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劣后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的,通常表明发行方没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合同规定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应当审慎考虑此清偿顺序是否会导致持有方对发行方承担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合同义务的预期,并据此确定其会计分类。


结论:一般情况下,银行永续债属于第一种情况。


(三)关于利率跳升和间接义务

永续债发行方在确定永续债会计分类时,应当考虑第37号准则第十条规定的“间接义务”。永续债合同规定没有固定到期日、同时规定了未来赎回时间、发行方有权自主决定未来是否赎回且如果发行方决定不赎回则永续债票息率上浮(即“利率跳升”或“票息递增”)的,发行方应当结合所处实际环境考虑该利率跳升条款是否构成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1、如果跳升次数有限、有最高票息限制(即“封顶”)且封顶利率未超过同期同行业同类型工具平均的利率水平,或者跳升总幅度较小且封顶利率未超过同期同行业同类型工具平均的利率水平,可能不构成间接义务;

2、如果永续债合同条款虽然规定了票息封顶,但该封顶票息水平超过同期同行业同类型工具平均的利率水平,通常构成间接义务。


结论:一般情况下,银行永续债属于第一种情况。

因此,综合来看,银行永续债对发行人而言属于权益工具。

 

十九持有人如何对永续债进行会计记账?

首先,记账的方式对持有方是否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了区分。那么先回顾一下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安排:

  • 一是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这一要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生效日期保持一致,以免出现境内外报表适用准则差异。

  • 二是对于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近两年的准备时间,同时确保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新准则的一致性。

  • 三是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近四年的准备时间,以确保准则执行质量。


对于大中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而言,很多都已经完成上市,因此按照“已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这一类别进行处置,其他暂时按“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这一类别进行处置。

 

(一)持有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 对于属于权益工具投资的永续债,持有方应当按照第22号准则的规定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在符合条件时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对于不属于权益工具投资的永续债,持有方应当按照该准则规定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判断永续债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持有方必须严格遵循第22号准则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谨慎考虑永续债中包含的选择权。

    

(二)持有方暂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 持有方在判断持有的永续债属于权益工具投资还是债务工具投资时,应当遵循第22号准则和第37号准则的相关规定,通常应当与发行方对该永续债的会计分类原则保持一致。

  •  对于属于权益工具投资的永续债,持有方应当按照第22号准则的规定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等,符合第22号准则有关规定的还应当分拆相关的嵌入衍生工具。对于属于债务工具投资的永续债,持有方应当按照第22号准则规定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


 -end-


3月上海开班!

 商业银行自营资金业务投向和考核导向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转型和理财子公司规划


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下发

金融从业有着如下一些疑问

“新规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体系如何转型?”

“商业银行自营资金投资偏好是?”

“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配置偏好如何?”

“理财子公司未来展望如何?”

“2019年产品该如何去调整布局?”

……


法询金融针对商业银行资金投向和考核机制

设计 线下公开课程 给大家分享干货


 划 

 重 

 点 

该课程涵盖哪些知识点?


point1       

2019年整体宏观政策分析


point2       

商业银行资金业务介绍


point3       

商业银行资金业务(自营)可投资资产分析


point4       

商业银行资金业务(自营)主要考核指标


point5       

新规后商业银行理财转型


point6      

 理财子公司未来展望及与其他机构的竞合



课程详细纲要


3月16日


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转型

1、上市商业银行2018年资管业务情况分析

2、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3、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重点:存量整改

4、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重点:风险处置

5、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重点:新产品发行


二、当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体系

1、当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体系

2、盘点公募货基的对标产品:商业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3、盘点公募货基的对标产品: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


三、理财子公司的未来展望

1、已发布、将发布、待发布的监管文件对理财业务的影响

2、市场对理财子公司的关注点

3、监管对理财子公司的态度、理财子公司的牌照价值和规划安排

4、公募基金与理财子公司的竞争和合作


3月17日


一、商业银行资金业务介绍

1、商业银行资金业务基本概念

(1) 银行自营投资业务监管政策及投资要求

(2) 银行自营资金投资方式及定价体制

(3) 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政策及投资要求

(4) 银行理财资金投资方式及定价体制

2、影响商业银行资金成本的主要因素

(1) 商业银行的负债来源:一般性存款、同业存款、债券和股权融资

(2) 不同类型资产的风险资本管理要求

(3) 资产期限和流动性管理要求

(4) 时点存款考核要求


二、商业银行资金业务可投资资产分析

1、常见自营资金可投资资产及监管要求

(1) 标准化资产:债券、资产证券化

(2) 非标类资产:信托贷款、各类收益权

(3) 同业资产:同业借款、同业存放

(4) 委外资产:货币基金、债券基金

2、常见理财资金可投资资产及监管要求

(1) 标准化资产:债券、资产证券化、股票配资、定向增发

(2) 非标类资产:信托贷款、各类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基金投资

(3) 同业资产:同业借款、同业存放

(4) 委外资产: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型委外


三、商业银行资金业务主要考核指标

1、银行资金业务内部管理常见考核指标

(1) 中间业务收入和资本占用

(2) MPA考核主要监管指标

(3) 流动性匹配率

2、商业银行资金业务投资管理常见考核指标

(1) 负债成本、期限、资本占用和投资收益率

(2)  投资损失率和银行风险分类标准


授课专家介绍


周毅钦

金融监管研究院资管研究部总经理


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华东师范大学理学学士。曾先后就职于某国有大行金融市场部及资产管理部,熟悉资产管理、金融市场各类监管政策、各类产品。近年来,专注于商业银行金融市场、资产管理业务运行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具备丰富的经验。2018年以来,曾先后接受二十多家商业银行、公募基金、证券公司、保险资管邀请进行金融监管政策和业务内训。


李老师

现就职某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投行部创新业务处负责人,负责产品创新,资产引入,分行业务培训等工作。


先后在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四大行银行总行工作。曾任证券公司产品总监,长期从事资产管理产品开发、战略研究工作。熟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托管业务、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基金公司类信托业务、资本市场业务的理论与实务,参与了所任职机构众多有行业影响力的项目工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金融产品的研发、结构设计与风险控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国际风险管理师认证(FRM)、银行风险与监管国际认证(ICBRR),具有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硕士和本科学位。


课程详细信息

时间:

2019年3月16、17日(周六、周日)


地点:

上海(具体地点开课前一周通知)


费用:

3800元/人(含两天培训费、午餐费、材料费)

(3人团购或老学员可以享受优惠价,详询报名助手)


建议参会人员:

公募基金产品、销售;商业银行资管部门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对该课题感兴趣的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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