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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挂车“逃跑”是事故直接诱因
报道中,半挂车司机安某某否认超载,但承认车辆改装。而谈到驾车驶离,其说法是“当时因为有些害怕,才中途独自开车驶离”。
既然存在改装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对其处罚就没有问题。从安某某的角度,即便他认为不该处罚或者处罚过重,事后也有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得到公正的机会,而无须“害怕”,更不应该擅自驶离。
报道描述了安某某驶离时的场景:一名执法人员开车带路,另一名执法人员坐在半挂车上押车。行驶途中,半挂车出现故障,安某某熄火修车,押车的执法人员下车,安某某启动车辆独自驶离。
而据当地通报,执法人员发现涉事车辆涉嫌私自改装,遂要求其将车开到指定地点接受进一步检查。在此过程中,驾驶人安某某突然加速驶离,造成车辆侧翻。
根据这些描述,执法人员有理由认为安某某行为是“逃跑”,是对正当执法行为的对抗。所以,安某某逃跑,是导致后续事故并造成其伤害扩大的直接诱因。对他来说,这次的教训是惨痛的,其他人也应引以为戒。
执法者追赶是否合法需认定
但在社交平台上,不少人认为,安某某逃跑不对,并不意味着发生事故、导致伤害的责任都要由他一个人承担。这个过程中,执法机关有无过错、有多大过错,也需纳入考量。
根据媒体报道,侧翻发生在执法车追赶过程中。但当地通报对侧翻的表述是“驾驶人安某某突然加速驶离,造成车辆侧翻”,并未提及追赶情节。这也需要当地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明确执法车是否存在追赶行为。
依照媒体报道,如果事实是执法车有过追赶,那么,追赶行为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