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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医保这两项大动作,涉及你身边的所有人!

半岛晨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2-25 00:07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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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异地居住人员的范围是什么?如何界定?


答: 我省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结算的适应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

申请异地居住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退休人员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2)退休人员随配偶或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配偶或子女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3)退休人员无子女或子女均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由其亲属赡养、照顾,该亲属在异地定居,有当地的户籍或产权住房,并且同意长期赡养、照顾老人。

(4)退休人员随配偶或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配偶或子女是驻当地现役军人。

(5)在职职工随工作单位需常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


问:如何办理异地居住就医结算?


答: 异地居住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由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并开通本地医疗保险服务。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在审批备案后一年内、在职职工异地工作人员在审批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居住地就医。


问:参保人在居住地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 已经办理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及相关手续,到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部分,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住院治疗执行居住地的药品、诊疗以及医疗服务目录,执行居住地的住院门槛费、参保地的报销比例。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本地结算办法和标准结算异地居住人员就医费用。

蝴蝶

太好啦!我爸要是听了这个消息一定很高兴!那么,你知道 异地就医审批备案办理地址吗?


嘿嘿,我当然知道, 省直及 14个城市的办理地址都在这啦!

扑棱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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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省直医保)


地址:沈阳市和平北大街59号

业务内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审批;

受理部门:七楼702房间(省直医保处)

咨询电话:024-22839380


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居住

受理部门:四楼25-28号窗口(医疗审核部)

咨询电话:0411-83709182(注:各区县相应业务窗口电话,由市中    心窗口提供)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沈阳社保大厦)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

受理部门:二楼73号窗口(结算处)

咨询电话: 024-62161762



其他城市地址请戳下方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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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及14市异地就医审批备案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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