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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该意见的官方解读中,也明确说明,“
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
。”
对广电来说,人才问题已经成为改革发展的一大瓶颈。有分析认为,要未来生存,广电需要以下配套政策:
一、“政治家办台、改革家管台”的干部管理政策。
二、“内部创业、员工持股”的人才激励政策。
三、“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管理政策。
眼下,许多广电机构都被骨干员工的“离职创业”困扰,而人社部的这个颇为“前卫”的政策,打开了一个解决之道的想像空间。
附:人社部《指导意见》要点
一、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
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
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