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上海科创服务
全面整理解读产业政策,指导企业申请上海市专项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的无偿资助项目。常年申报,重点公关,确保立项。 政策研究办公室:方主任 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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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松江区产业扶持政策汇总

上海科创服务  · 公众号  · 科技创业  · 2025-05-29 10:45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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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产业联合创新
支持商业航天和空间信息领域终端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在火箭研制、卫星研制、卫星综合应用、终端研制关键领域核心环节开展联合攻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高于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1000万元。
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对经备案的商业航天和空间信息领域创新载体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年度评价。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等级为优秀、优良的,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资金资助;众创空间评价等级为优秀、优良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资金资助;大学科技园或分园评价等级为优秀、优良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资金资助。对商业航天和空间信息领域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孵化器,按照市级有关政策给予区级财政资助。
支持技术创新平台打造
鼓励企业新建振动试验室、离心试验室、温度试验室、电磁兼容试验室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按平台建设成本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对开放共享产业创新平台的企业,按年度实际服务收入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支持企业围绕技术测试认证、真实性检验与仿真实验、空间环境建模、网络数据和信息安全评测、卫星数据处理与运营等领域建设服务平台,按照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0%给予牵头单位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鼓励产业协同发展
支持火箭、卫星、终端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对商业航天和空间信息企业采购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仅限于企业自身运营),年度订单金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按照次年增量的5%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500万元。
鼓励获取准入资质
对首次获得ABS(美国船级社)、DNV(挪威船级社)、CCS(中国船级社)等国际船级社认证或FAA(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EASA(欧洲航空安全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适航认证以及其它国内外市场准入证的商业航天和空间信息应用终端及相关产品或解决方案,单个认证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享受500万元。对企业获得无线电频率许可证、空间无线电台执照、卫星地球站无线电台执照等资质许可的,每个许可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200万元。
支持拓展示范应用
支持空间信息在交通物流、自然资源、城市安全、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行业创新应用,开展“空间信息+”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航运、智慧城市、智慧应急、智慧农业,以及卫星互联网、卫星物联网、天基灾害监测与预警等应用探索。支持打造和开放卫星互联网应用场景。每年公开征集“空间信息+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落地建设示范项目,经认定,单个场景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项。
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
对商业航天和空间信息领域服务类企业,根据企业规模能级、创新能力、市场拓展、人才引进等综合发展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制造业企业参照有关政策享受升级发展奖励。
完善金融要素支撑
发挥区国有资本母基金作用,加大商业航天和空间信息产业专项子基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专业机构参与商业航天和空间信息产业发展。提高融资对接服务频次,并优先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和相关贴息贴费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商业航天和空间信息企业的纯信用、低成本信贷、中长期技术研发等贷款产品。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商业航天和空间信息领域企业,可享受最高20万元的利息补贴。
支持高端人才引育
支持商业航天和空间信息企业多渠道引进紧缺急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鼓励申报区领军、拔尖、青年创新创业英才等区级人才计划,推荐申报市级、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可给予最高150万元资金扶持。推荐优秀企业纳入“1+10”人才政策支持范围,通过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薪酬扶持等“多策联动”给予支持,其中,优秀人才最高可享受100万元购房补贴。鼓励优质项目参加上海市“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

松江区智能终端产业

支持产业项目引进
对新引进的智能终端产品(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补贴,最高3000万元。对于新开展的基于智能终端产品的运营项目,对项目运营所需购买的数据计算存储系统软件及设备,给予软件和设备总投入的10%,最高300万元补贴。对租赁第三方云计算、云存储等云服务的企业,给予年度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的10%,最高100万元补贴,单个项目最多给予三年补贴。
支持产业协同集聚发展
鼓励智能终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合作,以及引进或投资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企业间年度履行合同金额累计首次达300万元的,给予采购方不超过合同金额10%、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后续年度按增量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
支持拓展示范应用
鼓励教育、医疗、交通、文旅、公共安全等职能部门以及各行业企业发布智能终端应用场景需求,支持智能终端企业参与各类应用场景建设,打造各类“智慧+X”场景。对智能终端研发生产企业在场景建设中推广应用的终端产品,给予合同金额最高5%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开展区级“智能终端+应用场景”示范项目认定,对示范项目中应用的智能终端产品研发生产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部委、市级部门认定的场景示范应用的智能终端企业,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开展技术创新
鼓励智能终端企业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申报国家、市级、区级产业技术创新研发类项目。对承担国家级项目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1的资金配套,最高500万元;对承担市级项目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5的资金配套,最高200万元。各级财政支持合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对获得区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支持的项目,按不高于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智能终端企业,每件产品给予2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
鼓励企业规模化发展
对于智能终端制造企业、自主品牌的研发和销售企业,根据企业整体或单品的规模能级、创新能力、市场拓展等综合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
支持建设技术创新平台
支持智能终端企业独立或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等围绕“智慧+X”应用场景,设立联合实验室、试验基地等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对平台建设的研发设备投入超过5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投入金额15%,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建设
支持智能终端企业建设品牌中心(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体验、宣传、销售、服务等),给予不超过品牌中心建设费10%,最高200万元的补贴。鼓励企业参加国内相关行业展会,支持企业开展品牌推广活动,给予不超过参展或开展活动场地租赁费50%,最高10万元补贴,年度补贴最高30万元。
支持创新主体培育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迁入我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次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区级、市级、国家级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40万元、12万元、3万元奖励。为智能终端企业的专利快速授权提供企业备案、预先审查等服务,对经认定的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试点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对经备案的智能终端领域创新载体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年度评价。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等级为优秀、优良的,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资金奖励;众创空间评价等级为优秀、优良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资金奖励;大学科技园或分园评价等级为优秀、优良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资金奖励。对智能终端领域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孵化器,按照市级有关政策给予区级财政奖励。
支持拓展海外市场
鼓励企业参加海外展会推荐目录内重点展会。加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宣传和培育,帮助引导更多企业申请并成为高级认证企业,享受相关便利。对新认定的AEO高级认证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扶持。
完善金融要素支撑
充分发挥区国有资本母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专业机构参与智能终端产业发展。提高智能终端领域企业的融资对接服务频次,并优先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和相关贴息贴费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智能终端产业企业的纯信用、低成本信贷、中长期技术研发等贷款产品。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智能终端领域企业,可享受最高20万元利息补贴。
支持高端人才引育
支持智能终端企业多渠道引进紧缺急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鼓励申报区领军、拔尖、青年创新创业英才等区级人才计划,推荐申报市级、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给予最高150万元资金扶持。推荐优秀企业纳入“1+10”人才政策支持范围,通过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薪酬扶持等“多策联动”给予支持,其中,优秀人才最高可享受100万元购房补贴。鼓励优质项目参加上海市“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
松江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
专项资金将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新材料、集成电路、现代装备、人工智能、智慧安防、新能源、都市型工业等重点领域,以智能化、数字化转型,高端化、规模化提升,绿色化、低碳化生产为重点支持方向。对列入年度专项资金计划的项目,专项支持资金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经核定项目固定资产投入的10%,每个项目的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
松江区生产性服务业技术合同专项资金
企业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属于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I63)、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研究和试验发展(M73)、专业技术服务业(M74)、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M75)。(详见GB/T 4754—2017);作为技术输出方(合同乙方)、上年度审定通过且归集在松江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总金额达到 1 亿元以上。按上年度审定通过的技术合同登记总金额的0.5‰予以一次性资助,最高50万元。
松江区新引进先进制造企业专项
对新引进的先进制造企业等项目,租赁生产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内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购置自用生产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符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需要的“6+X”产业等领域,对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新赛道以及未来空间、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材料领域具有重要贡献的企业,可参照先进制造企业予以支持。

松江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

新注册企业 支持
新注册企业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并统计入库,且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达到规模以上标准2倍以上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项扶持仅限在松江区纳统两年内的企业申请。在松江区经营2年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从规模以下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并统计入库,或未在松江区纳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在松江区设立经营场所并纳统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稳增长支持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上年度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下(含6000万元,下同)、增长率20%以上的,给予1万元以上、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年度年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增长率15%以上的企业,最高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年度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增长率10%以上的,最高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投资类支持
总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且未获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服务业项目申报区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单个项目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松江区加快智算产业发展

高等级智算中心建设支持
支持各类型企业在松江建设一批与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紧密结合的智算中心,支持国内顶尖人工智能科学家和创新团队汇聚,做优做强松江产业数字化集群。对于绿电使用比例不低于10%,且PUE能源效率低于1.25,算力(集群)规模达到20000P Flops FP16,算力设备总投资达到30亿元以上的智算中心,将参照《松江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之规定给予最高2亿元的建设支持。
通用大模型设计构建支持
支持智算中心以及信息软件领域科研机构和企业围绕大语言模型、多模态大模型、大规模精细神经网络模拟仿真模型、脑启发神经网络等关键领域开展算法创新和核心技术攻关,重点提升大模型设计构建、训练迭代、调优对齐、推理部署、二次开发等全流程自主创新水平。对参数量超过千亿,经权威第三方评测机构评测性能达到国内领先的通用大模型,按照不超过研发成本50%的标准给予牵头研发单位补助,最高可给予2000万元的开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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