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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剩女在“体制内”的分布状况
我们于2018年10月以及2019年1-3月期间,专门在D县民政局、组织部、人事局、团委、妇联、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数据收集,结果发现县域分布着大量30岁以上未婚女性,即通常所说的“剩女”。
但
县域“剩女”具有明显的“体制”特点
,主要出现在县乡党政机关和事业机关内。
通俗地说,
县域中的剩女主要是“拿工资”“有工作单位”的女性,属于有编制的体制内人员
(主要是指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
。
依据我们在D县的调研以及来自中部其他县的案例,县域大部分大龄未婚女性出生于1984-1989年期间,也即30~35岁之间。这个年龄阶段也正是10年前参加工作(18~24岁)约30岁以上的女性,于是,我们重点根据这个年龄段对D县2008年以来招聘的人数做了细致统计。如表1:
表1显示,2008年以来,D县一共招聘了2993人,其中女性1895人,占总人数的63.3%,其中30岁以上未婚女性共248人,占女性人数的13.1%。
在2008年以来全县招聘的总人数中,
教育系统为数最多,
1508人,其中女老师1209人,即80.1%都是女老师,而30岁以上未婚女老师有175人,占全县30岁以上大龄未婚女性的70.6%。这意味着2008年开始参加工作的女老师中,仅30岁以上的未婚者达175人,占14.5%。
男女比例次于教育系统的是卫生系统,
在493人中,女性
(多为护士)
占64.3%,其中30岁以上未婚女性为35人,占该系统2008年以来参加工作女性人数的11.0%。
除这两大系统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主要是县、乡党政事业机关)
没有呈现出明显的女多男少现象,相反,女性只占总人数的占37.8%,但30岁以上未婚女性仍然有38人,占女性人数的10.0%。
依据我们在县域生活和工作的体验,中小学女老师因其职业特点(
有文化、有假期、有利于下一代教育等优势)
,一直是婚姻市场上的优质资源,其婚配对象一般是县域有工作单位的男性青年。
比如,我们读中学时(在2000年左右),校内未婚的女老师都很抢手,有许多体制内优秀男性供她们挑选。相反,当时的中小学男老师的配偶几乎都是无工作单位的体制外女性。比如,我们很多男老师的配偶是来自农村有手艺的漂亮女性
(比如理发师、裁缝、个体户等)
。
我们在D县调研也发现,20世纪70年代出生的中小学男老师,甚至一些男性乡镇干部,其配偶多数是没有正式工作的体制外女性。
换言之,在县域婚姻市场上,20世纪70年代出生的体制内女性几乎不会出现“剩下”的现象。
相反,她们是婚姻市场上的主动挑选者,用我们一位受访者的话说,当时女老师最差也是嫁个男老师,大多数是挑选“好单位”(
社会地位和收入均高,县城家庭)
的男青年,比如,出生县城、家庭条件良好的干部家庭子弟,或虽出身农村但较有前途的党政机关干部,或收入较高、办事方便的公检法干部。
为什么现在的女老师成为县域婚姻市场中的弱势群体?
她们不仅失去了主动挑选的主体地位,而且处于被动“剩下”尴尬境地。
表1的数据说明,
女教师被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教师群体的“女多男少”。
D县在10年间入职的人员中女性占63%,教师系统的男女比例尤为失调,80%为女教师。这说明教师这一职业对80、90后的男性青年已不具吸引力。
我们的访谈也例证了80、90后的男性青年不愿意做老师,尤其是不愿意做偏远地区的中小学老师。D县两个最好的城区小学约计200名教师,但1980年之后出生的男性教师只有8位。D县中小学男教师的主流仍然是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出生的师范类大中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