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新闻广角
泉州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新闻栏目 关注民生服务社会 新闻热线0595-22300000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新闻广角

【扩散】在泉州乘车坐后排不做这件事,会被交警警告或罚款!

新闻广角  · 公众号  · 闽南  · 2017-06-06 12:14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答案是肯定的

交警蜀黍表示



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会被处以警告或10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明文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而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10元罚款。


警告或10元罚款

这样的惩罚其实真不算重

这是不是说明你就可以无视这条规定呢?

看了下面这些悲惨的事故

你可能会有自己的答案


1

去年8月17日,龙岩上蛟高速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和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导致面包车持续打转,撞到中央隔离护栏后才停下。期间, 面包车上的3名后排乘客因未系安全带,而全被从破损的车窗中甩出去 ,坐在驾驶座后方的男子因头部与车窗碰撞,飞出车外当场身亡。

事故现场照片


2

去年7月9日,苏某驾驶闽D牌小型商务客车由厦门往福州方向行驶时,车辆碰撞道路右侧护栏和中央隔离带,造成末排3名乘客和第二排1名乘客被甩出车外,末排2名乘客当场死亡,3名乘客受伤。这起事故中, 除了司机和副座乘客外,车内乘客均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