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
《刑诉法解释》
第
七十六条、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十三条。
16
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
(
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书面证言;
)
《刑诉法解释》
第
七十六条、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十三条。
17
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
《刑诉法解释》
第
七十六条、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十三条。
18
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刑诉法解释》
第
七十六条、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十三条。
19
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
,
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刑诉法解释》
第
七十七条、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十四条。
20
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
,
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
《刑诉法解释》
第
七十七条、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十四条。
21
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作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
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
《刑诉法解释》
第
七十七条、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十四条。
22
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
,
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
《刑诉法解释》
第
七十七条、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十四条。
23
依法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其庭前证言真实性无法确认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经依法通知不出庭作证证人的书面证言经质证无法确认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未出庭作证证人的书面证言出现矛盾,不能排除矛盾且无证据印证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防范错案意见》
第
13
条
、
《刑诉法解释》
第
七十八条第三款、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十五条第三款。
第三类
物证、书证
依据
24
在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诉法解释》
第
七十三条第一款、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九条第一款
25
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诉法解释》
第
七十条第二款、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26
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原件及其内容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诉法解释》
第
七十一条第二款、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八条第二款
27
对物证、书证的来源、收集程序有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该物证、书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诉法解释》
第
七十三条第三款、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九条第三款
第四类 鉴定意见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