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99年,国家统计局决定对《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进行修订,采纳了1993年SNA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形成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2002年,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国组织实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变化,宏观经济管理和社会公众对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产生了许多新需求。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也发生了变化。2009年,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了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为更加准确地反映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更好地体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满足经济新常态下宏观经济管理和社会公众的新需求,实现与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际标准相衔接,提高我国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和核算数据的国际可比性,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对2008年SNA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对《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形成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2017年,国务院批复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
记者:
刚才你介绍了修订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一些情况,那你能否再具体介绍一下修订的意义呢?
有关负责人:
没问题。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确定了一套全面、系统的基本概念、基本分类、核算原则、核算框架、基本指标和基本核算方法,是我国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标准和规范。根据这个标准核算的一整套国民经济核算数据,相互联系、协调一致,是经济分析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我认为,实施《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有效工具。
国民经济是一个复杂的运行系统,不同部门、不同环节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经济联系,为准确了解和把握这个系统,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就应运而生。它通过一系列科学的核算原则和方法把描述国民经济各个方面的基本指标有机地组织起来,为复杂的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勾画出一幅简明的图像,大大提高了人们了解和把握经济运行的能力。各地区、各部门可以以此为依据,制定经济规划、检验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经济统计的基本框架。
不同类型的经济统计必须建立在一个统一的基本框架下,彼此之间才能表现出一致性,才能发挥出整体功能作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各种不同类型经济统计的基本概念、基本分类和指标设置提出了统一的要求,从而使得这些经济统计在满足国民经济核算要求的同时,实现彼此之间的相互衔接,使整个经济统计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增强其应用功能。如果孤立地看每种类型经济统计数据,很难发现它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它与有关其他类型经济统计数据是否一致。当我们把各种不同类型经济统计数据放在国民经济核算这个统一的基本框架下时,就很容易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实现不同类型经济统计数据之间的相互衔接。
三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开展国际比较的重要依据。
在全球化的今天,任何国家的经济运行都不可能是封闭的、孤立的,因此,各国为了检验本国经济的发展状况,都需要与其他经济体进行国际比较。联合国的SNA正是给各国提供了一套科学的体系,大家在同一个原则和框架下开展国民经济核算,从而使各国能够在经济规模、经济结构、需求状况、收入分配、财富积累等各个方面进行国际比较。
记者:
你能否将2016年核算体系的起草过程给介绍一下呢?
有关负责人: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已经实施了十多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变化,宏观经济管理和社会公众对国民经济核算产生了许多新需求。需要对我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行修订,以适应上述新情况和新需求。
2008年SNA颁布后,世界各国陆续开始按照这一新的国际标准,修订本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目前,以美国为代表的绝大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实施2008年SNA,印度等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实施2008年SNA。2008年SNA是1993年SNA的修订版,也是当前最新的版本。它对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概念、基本分类、基本方法和基本核算指标的定义与口径范围等作了一些具体修订,进而对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总收入和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等重要指标产生了一定影响。为了与新的国际标准相衔接,提高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国际可比性,需要对我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行修订。
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国家统计局组织力量翻译出版2008年SNA中文版,并从2010年起成立了改革和完善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研究团队,对2008年SNA的修订内容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需求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系列研究成果,为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修订工作打下了比较好的理论基础。2013年,国家统计局正式启动了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修订工作,专门成立了修订工作小组开展修订工作。2014年,完成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新文本的初稿,国家统计局先后召开了3次座谈会,分别征求了国内知名专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统计局的意见。2015年,国家统计局正式致函征求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区市统计局,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社科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家的意见。2016年7月,局长宁吉喆主持召开了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6年核算体系,并对进一步完善2016年核算体系以及颁布后的组织实施、宣传解读、培训等工作做出部署。新的核算体系体现了我国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指导,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原则。2017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