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描述了全红婵在广东湛江老家过节的情景,以及随之而来的困扰。大量围观者聚集在她家门口,对她进行过度关注和打扰。文章强调了即使是公众人物,全红婵也有隐私权,呼吁公众尊重她的隐私和个人生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红婵享受家人团聚时光,但家成为网红打卡地,受到大量围观者的打扰。
全红婵在广东湛江老家过节,感受到家的温馨和放松,但大量围观者聚集在她家门口,对她进行过度关注和打扰。
关键观点2: 公众人物也有隐私权,需要尊重。
文章强调全红婵虽然是公众人物,但她也有隐私权和个人生活,需要得到尊重。引用了《民法典》的规定,指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关键观点3: 围观者缺乏公德心和边界感,对全红婵造成困扰。
文章指出围观者中一些人缺乏公德心和边界感,通过窥探全红婵隐私谋取私利,干扰她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推出“全红婵老家一日游”项目的旅游团也加剧了她的困扰。
关键观点4: 对全红婵的过度关注和道德绑架。
文章批评了一些人对全红婵的过度关注和道德绑架,认为他们喜欢的不是全红婵本人,而是她带给他们的流量与虚荣满足。
正文
全红婵向往的,是与粉丝间一种相对平等、淡然处之的关系:“我想跟大家像见到朋友那样打招呼,不是一见面就指着我说:这是那个谁谁谁!快找她签名!我不喜欢这样。”
她讲的其实是一种边界感,我有我的隐私范围,你追星不要越界,在公众场合,我们可以有适当交集,但在各自的界限里,互不越界,不要打扰到对方。
有人说,既然是公众人物,就有义务去配合、满足公众的追星需求。毕竟你的人气、你的热度、甚至部分商业价值,很大程度上是来自这些粉丝的追捧,没有粉丝基础,就没有所谓“明星”。
对于这种说法,必须提醒的是,即使是公众人物,他/她首先也是个法律上的“自然人”,有自己的隐私权。
《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