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5)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6)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7)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学者,符合上述2至7条件的,可以申请。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次申请。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是中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性工程,"长江学者"、"青年长江学者"是学术性、荣誉性称号。1998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李嘉诚基金会共同启动实施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申报条件:
1. 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 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 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 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截至2017年3月,教育部先后公布了第一批至第八批、2007年度至2016年度(其中2010年未评选,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合并评选)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名单,共有特聘教授2051人、讲座教授897人、青年学者440人。截至2010年10月,共有26人获得"长江学者成就奖"。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
"千人计划"
,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2012年7月25日,"千人计划"已引进各领域高端人才2263名。
申报条件: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京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