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律读库
法治新媒体阅读管家,传递常识,启迪法治。Less is More,少即是多。每日向用户推送优质法律类文章1至4篇。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共中央举行纪念陈云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 ... ·  22 小时前  
法律读品  ·  实习医生罗帅宇被灭口? ·  昨天  
JC万事通  ·  工地挖出“古董”当街卖?小心了! ·  2 天前  
JC万事通  ·  工地挖出“古董”当街卖?小心了!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法律读库

司法解释应恪守罪刑法定原则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7-06 09:15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比较刑法与刑九之不同规定,可以发现,关于扰乱无线电通讯秩序罪,刑九在入罪标准上变得更低,刑罚变得 更重 ,而构罪的标准并没有本质的变化。这样,就有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为什么对于伪基站群发发送短信的行为,刑法条文前后没有本质改变,缘何罪名确大不相同?直白地说就是,为何新条文规定更严厉,但定罪量刑却更轻了?

究其根源,或许是以下原因:

一是政府部门希望用刑事手段打击伪基站群发短信行为。 在前几年,伪基站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公共话题,政府部门为了严厉打击此类行为,就得往刑法的角度靠。

二是司法解释应时而生,成为了事实上的刑法,把此类案件规定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