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举办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领域重要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新修订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等标准的有关情况。新标准建立了火灾隐患分级判定体系,通过量化指标和动态评估模型实现隐患早识别、早预警。同时,还发布了其他与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修订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建立火灾隐患分级判定体系。
新标准通过量化指标和动态评估模型实现隐患早识别、早预警,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关键观点2: 新版标准的变化。
新版标准增加了重大火灾隐患的直接判定要素,简化了多要素综合判定规则,并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将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因素纳入判定要素。同时,标准适用性增强,适用于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关键观点3: 其他发布的标准。
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关于应急避难场所的几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这些标准规范了场所规划、设计、管护、使用等全生命周期技术要求,将有效提升全社会应急避难能力水平。
正文
二是吸取火灾事故教训,
将近年来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致灾因素纳入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要素。
例如,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或仓库,多产权建筑、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清,疏散楼梯间的地上与地下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住宅建筑架空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
三是增强了标准的适用性,
不仅适用于消防救援机构发现和判定重大火灾隐患,也适用于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用标准排查火灾隐患,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消防治理格局。
据介绍,
此次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该标准系统构建了覆盖生产、储存、经营全流程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将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控”转型。
应急避难场所作为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在突发事件预警响应、抢险救援、过渡安置过程发挥重要作用。此次发布的
《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规范》《乡村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
,规范了场所规划、设计、管护、使用等全生命周期技术要求,将有效提升全社会应急避难能力水平,确保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能够“有地可避、有序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