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基础建设。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及运营商专线网络,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的卫生计生信息专网。建立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采集和汇聚全省健康医疗大数据,提供云存储、云计算服务。健全完善基础资源、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四大基础数据库。依托省、市电子政务云,加快推进统一权威、互联互通、高效实用、安全可靠的省、市、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实现健康医疗数据在平台集聚、业务事项在平台办理、政府决策依托平台支撑。(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以下排第一的部门为牵头部门)
2.建立健全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健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库、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机制。建立统一的疾病诊断编码、临床医学术语、检查检验规范、药品应用编码、信息数据接口和传输协议等相关标准。开展健康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制定山东省健康医疗信息共享数据集,奠定数据资源共享基础。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领域的准入标准,建立大数据应用诚信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强数据治理,加强数据的结构化、规范性和关联性,减少数据缺失、重复和错误,保证数据可用。(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强化网络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管控。制定山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安全规划,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研究制定网络和健康医疗大数据信息安全管理机制,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加强安全领域软硬件投入,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原则,健全完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身份认证、权限控制、隐私保护、数据备份、灾难应急恢复、升级维护等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开展大数据平台及服务商的可靠性、可控性和安全性评测以及应用的安全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防护、系统互联共享、公民隐私保护、健康医疗数据应用等软件评价和安全审查制度。落实国家密码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完善密码应用规划和建设方案,加强密码应用的统筹协调,规范密码应用。(省卫生计生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密码管理局)
4.推进健康医疗网络可信体系建设。建设统一标识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可信医学数字身份、电子实名认证、数据访问控制信息系统,积极推进电子签名应用。构建全民健康数字认证与身份识别管理体系,推广居民电子身份认证服务。(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量技术监管局、省密码管理局)
(二)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开放。
1.建立跨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以四大基础数据库为核心的全省健康医疗数据资源汇聚,建立山东省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稳步推动社会化健康医疗大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及开放,实现卫生计生、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科技、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海洋与渔业、商务、环保、旅游发展、体育、统计、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疫、气象、保险监管、残联、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满足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需要。率先实现与省药品招标采购业务应用平台的互联互通。(省卫生计生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