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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专利含金量”受到了质疑,怎么办?

知产团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10-2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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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2、 已经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全部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请求人资格

专利权人(包括共有专利的部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提出。


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比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人授权起诉权的专利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文件要求

1、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

应当写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号、发明名称、请求人和/或专利权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2、请求人是利害关系人的,应当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 如实施许可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则需注明备案号,无需提交文件;

(2) 如请求人是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的,应当提交与专利权人订立的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

(3) 如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提交专利权人订立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


3、委托书:

(1) 请求人是专利权人且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作全程代理,在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时仍然使用原代理机构,则无需委托书。

(2) 请求人是专利权人,在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时另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则应当另行提交委托书。委托书中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相关事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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