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设立县中头雁教师岗位,培养县域普通高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计划实施范围覆盖全国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任教教师,实施数量首批共600人。该计划旨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本土化基础教育领军人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主要内容和目标
设立县中头雁教师岗位,支持鼓励他们建立工作室,搭建交流成长平台,成立县域内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开展有组织科研,创新教育理念,钻研教学方法,辐射带动县中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本土化基础教育领军人才。
关键观点2: 实施数量和范围
首批共设立600个头雁教师岗位,实施范围覆盖全国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任教教师,无县中的省份可推荐相对偏远的城区普通高中任教教师。
关键观点3: 岗位职责和推荐条件
头雁教师岗位实行聘期制管理,每批聘期3年。入选教师需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师德师风、先进的教育理念等条件。推荐人选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可放宽职称条件。
关键观点4: 计划和激励机制
教育部将协调有关方面为工作室提供“同步课堂”音视频设备,并对中西部地区(含东北地区)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对参与支持头雁教师的高校和个人以及头雁教师本人给予相关倾斜激励,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关键观点5: 附带的文件
通知附有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人员推荐表、信息汇总表和评估参考标准等相关文件。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推进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打造一批县域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
,有力支撑县中全面振兴,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启动实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设立县中头雁教师岗位,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县中优秀教师担任。支持鼓励他们建立工作室,搭建交流成长平台,成立县域内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创新教育理念,钻研教学方法,辐射带动县中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本土化基础教育领军人才,不断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振兴和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数量
首批共600人
,名额分配按照因素法分配,以各省县中学校数、专任教师数为基准,统筹考虑教育教学发展水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占比、经费投入等因素确定。各省份要统筹考虑岗位学科多样性、均衡性发展,避免重复扎堆,
每个省份至少设立1个思政学科岗位
(见附件1)。
三、实施范围和推荐条件
(一)实施范围
全国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任教教师(正职除外),
无县中的省份可推荐相对偏远的城区普通高中任教教师
(正职除外)。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2.坚守培根铸魂,教育思想科学,教育理念先进,育人成效显著。潜心钻研教学教法,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在“双新”改革、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等教育发展前沿领域有积极成效。具有较强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协调带动县域内本学科教育教学发展,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方面有一定经验。
3.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
可放宽职称条件到中小学一级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