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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王老吉“商标案”的仲裁判决拉开了加多宝与广药的混战大幕,双方的斗争从官司蔓延到卖场。在这五年的包装官司中,双方还在同时进行不少其他诉讼案,公开资料显示,加多宝和王老吉自2012年以来已在法庭对峙20多次,涉案金额高达47亿元。双方还高调地搞营销战、价格战,争夺“销量一哥”的地位,甚至还发生过员工互殴的极端事件。
不过随着凉茶市场增长放缓,两家互相缠斗多年的企业也日渐放缓互怼步伐,将目光放在公司利润上。2016年,整个凉茶市场销售收入告别两位数增长,跌落至个位数。根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今年3月发布的《2016年度饮料行业整体运行报告》显示,2016年凉茶行业市场销售收入达561.2亿元,呈4.2%增速,占整个饮料行业市场份额的8.8%,位居饮料行业第四大品类。饮料市场竞争激烈、凉茶市场销售增速放缓,使得加多宝和王老吉此前牺牲产品的利润、靠量来抢占市场的路数行不通了。
朱丹蓬指出,从产业层面而言,一纸“共享红罐”的判决有益于凉茶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未来的凉茶竞争进入新的层面。8月10日,中粮发布公告宣布旗下的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加多宝30%股权。随着红罐之争落幕、中粮入局,凉茶市场的竞争步入了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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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同为红色包装的加多宝和王老吉。 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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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败诉后 加多宝上诉最高法院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红罐之争”,可以追溯到5年前。
2012年7月6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于同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诉指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大健康公司经广药集团授权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不构成侵权。由于加多宝公司不享有涉案包装装潢权益,故其生产销售的一面“王老吉”、一面“加多宝”和两面“加多宝”的红罐凉茶均构成侵权。
一审法院遂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加多宝公司不服两案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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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包装”该不该捆绑“王老吉”
新京报记者从最高法昨日发布的信息中注意到,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均主张对红罐王老吉凉茶的特有包装装潢享有权益。而两家争议的焦点就在于,“红罐包装”与“王老吉”商标是同属一家还是可以各自独立。
作为“王老吉”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广药集团认为,因为“王老吉”商标是包装装潢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发挥了指示商品来源的显著识别作用,消费者当然会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来源于“王老吉”商标的权利人,而配方、口味并不会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识别和判断。
这意味着,广药集团主张“红罐包装”和“王老吉”商标应同属自己所有。
而作为红罐王老吉凉茶曾经的实际经营者,加多宝公司认为,包装装潢权益与“王老吉”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各自独立,互不影响。消费者喜爱的是由加多宝公司生产并选用特定配方的红罐王老吉凉茶,本案包装装潢由加多宝公司使用并与前述商品紧密结合,包装装潢的相关权益应归属于加多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