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87年披露的东芝—哥尼斯堡事件,即东芝非法向苏联销售高技术国防产品,华盛顿认为潜在损失可达300亿美元。在美国为日本承担了大部分国家安全和能源保障支出的情况下,这一事件强化了国会的反日情绪,也促使美日贸易战升级。1987年,里根对日发起了二战后美国首例贸易制裁,贸易战升级。一年后国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包含超级301条款的1988综合贸易法案。
二、美国采用综合性政策来应对美日贸易失衡
(一)推动美元贬值的广场协议。
广场协议的计划是西方五国(G5)推动美元贬值10%-12%,而日本央行原定的日元升值目标是200日元/美元,但是情况很快失去控制。到卢浮宫协议时期,日元已经升值到150日元/美元。1987年10月的“黑色星期一”之后,日元升值到120日元/美元。
(二)通过多边协议为美日双边谈判制造筹码。
例如,美国曾利用反倾销规则作为1986美日半导体行业谈判的有效砝码。又如,在1961和1962年美国于GATT会议达成棉纺织品国际贸易短期及长期协议后,又于1962和1963年迅速与日本达成日美棉纺织品短期及长期协议。
(三)个案谈判。
美国贸易代表处根据行业调查,与日本就日本单方市场开放为目的进行定期或特别日程的谈判。
(四)系统性全行业的市场开放。
随着1980年代美国电信业贸易逆差从5600万美元激增至6.08亿美元,在1985年1月的里根—中曾根峰会上,美日共同启动了就电信、电子产品、医疗设备与药品和木材四个行业的对话,要求日本单方移除进口壁垒。4月,日本首相中曾根公开承认日本在贸易中的不公正行为并允诺开放市场。
(五)自愿出口限制及自愿扩大进口。
美国以国会法案为砝码施压,让日本在纺织品、钢铁、电视和机床等行业都曾实行自愿出口限制,同时进行工厂转移和产业升级。例如,日本在纺织品行业曾实行自愿出口限制并将工厂向中国和东南亚转移,随后又以自愿限制汽车行业出口来缓解贸易冲突。
(六)301及超级301条款。
该条款是来自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和1988综合贸易法案的加强性补充,允许美国贸易代表处就私营部门的申诉展开调查,并以总统权力内一切合宜可行的方式,包括贸易报复,来处理案件。301条款及超级301条款为美国贸易谈判者创造了砝码,例如超级301条款是日本接受美日结构性障碍协议的重要砝码之一。截至1989年,美国贸易代表总计向日本发起了24例301条款案件调查,几乎均使得日本政府做出相应让步(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