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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摔碎玉镯的女游客终于现身!公开道歉称会赔偿,到底该咋赔?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深圳  · 2017-07-08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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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源自澎湃新闻

作者:赵志东/上海律师 郑金林/上海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游客打碎玉镯属侵权行为 应承担侵权责任

我们认为,本案中,游客进入玉石商家店铺,试戴商家置于展示台上的玉镯,在试戴过程中不慎将玉镯摔碎,此时,交易尚未完成,该玉镯的所有权尚属于商家,游客打碎商家的玉镯,属于一种侵权行为,游客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依一般生活常识,正常成年人明知或应知玉石为易碎品,在脱戴的过程中理应小心谨慎。作为一名成年人,游客费女士在脱戴玉镯过程中,对该玉镯的掌控能力较弱,并没有尽到一个成年人应尽的小心谨慎义务,妥善防范玉镯摔碎的风险。因此,其理应对该玉镯的摔碎负有赔偿义务。


商家提醒游客小心贵重物品也是一种责任

我国古代,玉石、古玩等交易过程中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是:顾客看上了店家摆放的哪件器物,需要仔细把玩时,店家会提醒顾客此物颇为贵重,并用一个托盘垫上厚厚的布,将器物放至托盘内,端到柜台上,顾客自行从柜台上的托盘内拿取观赏,待观赏完毕之后放回托盘内,店家再将器物收起来。这样,必须是一人放下后,再由另一人拿起,可以防止器物在传递过程中遭损坏而难以定责,此即“玉不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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