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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司法改革、司法公开成绩单│附可视图表及详实数据

法信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2-27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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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力度上看, 我们要求各级法院算大账、算总账,破字当头,有破有立,破一亩三分地的藩篱,动局部利益的奶酪,确立全国一盘棋的大局观。在法官员额比例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科学核定员额,坚决纠正核定比例就高不就低、案多案少一个样等问题。包括领导干部在内,不少未入额法官转入审判辅助岗位。全国已有205家试点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整合内设机构,精简行政职能,推动扁平化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从配套上看, 随着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改革向纵深推进,对抓好系统集成、统筹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围绕 立案登记制改革,我们积极推进在线立案、在线调解、案件繁简分流、纠纷多元化解等配套改革,依法打击虚假诉讼; 围绕 司法责任制改革,我们配合制定法官惩戒意见,出台履职保障办法; 围绕 法官员额制改革,我们着力推动落实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配套改革,释放改革红利,合理安置未入额人员,抓紧增补审判辅助力量。

总体上看, 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主要领域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已经基本搭建完成,圆满完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年初提出的阶段性目标!


下面,我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人民法院2016年司法改革工作的 特色和亮点: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改革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要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在中央深改组已经召开的32次会议新闻稿中,“落实”一词出现近200次,而2016年12次会议就强调了100余次。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将“一手抓方案质量,一手抓改革落实”作为推进改革的基本工作思路,先后召开全国法院司改试点工作推进会、全国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推进会及各类专项推进会、部署会20余次,有力推动改革落地生效。

针对部分试点地区落实改革举措不彻底、不到位等现象,我们将改革督察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配合中央改革办、中央政法委,先后启动了两轮改革督察工作。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组成4个督察组,分赴北京、山西、内蒙古等12个省区市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各督察组按照“听、查、访、评”的要求,共召开38场座谈会,听取75个地方法院的改革情况汇报,实地督察46个法院,查阅了工作台账、制度文件、办案系统,发放500余份调查问卷,随机抽选入额法官、未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共查摆问题18项,提出整改建议20条。

周强院长高度重视改革督察反映的问题,要求将问题全国通报、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最高人民法院随即向全国法院印发督察情况通报,点名指出数十家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要求相关高院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加以整改。截至今年1月底,各高院均已报送整改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和指导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加大督察力度,形成常态机制,才能确保改革方案含金量不短斤缺两,确保改革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第二,紧扣改革重点,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关键领域重点突破。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抓住主要矛盾,打通关键节点,才能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就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一年来,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试点法院普遍实行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了“审判者裁判,裁判者负责”。试点之初存在的部分问题,已逐步得到纠正和解决。通过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法院普遍实现了“ 四个改变 ”。 一是 改变了过去院庭长批案不审案的情况,院庭长办案形成常态机制。各地均明确了院庭长入额后的办案指标,要求院庭长不仅要带头办案,还要主动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他们作为优质审判资源的示范、领头和表率作用。上海全市院庭长去年办案10.02万件,同比上升23.54%;北京为13.8万件,同比上升52%;广东为70.16万件,同比上升24.72%;江苏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占比达到 38.5%。 二是 改变了过去法官大包大揽的工作模式,优化了司法人力资源配置。试点法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通过科学分工、有效协作,减轻法官非审判事务,法官人均结案数较改革前明显提升。改革前,上海法院法官年人均结案144件,改革后达到228件;贵州法院法官改革前年人均结案63件,改革后达到157件。 三是 改变了过去层层审批的模式,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改革后,吉林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达98.02%;广东珠三角地区办理简易程序案件的法官年均结案超300件,审判周期较改革前缩短7-15天。 四是 改变了过去盯人盯案的传统审判管理机制,逐步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信息化审判管理监督机制转变,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补足机制短板,以改革创新思维破解人案矛盾。

随着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矛盾纠纷风险增多,各类案件仍保持大幅攀升态势。2016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达2305.6万件,同比增长18.1%。我们深知,面对严峻的人案矛盾,不能光靠加人增编的“添油战术”,必须借助改革创新思维,一方面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挖掘内部潜力;一方面依靠各地党委政府,依托社会各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发布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意见,指导各地通过诉前、审前、审判程序分流,推动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全国法院共设置2338个诉调对接中心。上海法院全年诉前分流23.29万件案件,调解成功8.8万件,四成以上案件在诉前得以有效化解;北京法院诉前分流68763件,调解成功19046件。 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方面, 我们通过科技手段和科学管理提升效率,积极推动适用电子方式送达和电子督促程序,推广电子卷宗移送,实行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探索开展在线调解和网上开庭。全国已有419家法院开通在线调解平台,拥有2390名在线调解员。上周三,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司法解释,将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引入庭审记录,大大减轻了审判辅助人员的工作负担。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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