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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历史评论:明中叶以降,所谓的“国是”甚嚣尘上,以东林社和复社为代表的“野议”逐渐在当时的舆论中占据重要地位,而与此同时,西方社会也出现了所谓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您认为二者之间有何异同之处?我们可以认为,晚明之际,中国也出现了“公民社会”吗?是哪些原因造成了结社活动的出现?
陈宝良:关于明代的“国是”、“公论”乃至“清议”,我最早曾经在《悄悄散去的幕纱——明代文化历程新说》一书中已初步做过一些讨论。在此之后,我又专门写过一篇题目叫《明代民间舆论探析》的文章,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有所深化。此外,在《中国的社与会》以及这本《明代士大夫的精神世界》中,我都对此有所讨论。通过多年来我对这段历史的研究,我总体的看法是:在野的“清议”,来自古老的“乡评”传统,而后在明代这一社会土壤之上绽放出新枝。早在《论语》中,就已经有了“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的说法,此说背后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天下无道,则庶人议之”。晚明时期士大夫普遍追求“国是”、“公论”与“清议”,还是因为明代政治生态中官方言论渠道的不畅,而后才会导致在野舆论的勃兴。蓬勃兴盛的在野舆论,除了士大夫的“清议”之外,尚有许多民间的声音,借助于谣谚、四书文、鄙俚文、戏曲、小说等等媒介体表达。在野舆论的兴盛,导致晚明政治学说出现了两大变化:一是东林党人缪昌期对“国体”、“国法”、“国是”三者的辨析,指出“国体”、“国法”是“人主之所独”,而“国是”却是“天下之所共”。这无疑是在君主权力之外,出现了另外一方的力量,即通过言论对君主独裁加以制约。二是曾担任过给事中这一言官的张宪周提出了国君、宰相、言官三权鼎立之说。他在《政归》一文中,认为只有将君权一分为三,即君主、宰相、言官,才能“政归于一”。这种政治新学说的出现,显然触及了君主独裁的根本,即在传统君主体制乾纲独揽之外,刻意将“国是”这种在野言论与言官这种在朝言论独立出来,藉此制约君主权力。假若“清议”沿着“公天下”或者“公好公恶”的含义发展下去,必然会在理论上达到一种新的高度。顾炎武出自“庶人之议”的“直言”和以“乡评”形式出现的“清议”,以及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提出的学校议政的主张,无不与这一学说有着渊源关系,却又在理论上突破了这一学说的局限。
至于说到“公共领域”这一概念,它主要来自德国学者哈贝马斯的学说。引入这一概念来探讨晚清以来的中国社会,如罗威廉之于汉口的研究,以及王笛之于成都茶馆的研究,都算得上是典范之作。他们的成功,还是基于清末民初社会已经与18世纪的西方社会有了一定的可比性。当然,在晚明的时代,如果从结社、讲会、会馆、庙宇等方面切入而深化研究,同样可以发现一些“公共领域”的雏形因子。
那么,借助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理论,如何看待晚明社会的转型?我觉得,首先必须厘定清楚对晚明社会的定位。无论是我国学者过去所持的“资本主义萌芽”说,还是日本学者所持的“前近代”说,无不说明这是一个社会转型与文化变迁的时代,而且正处于一个近代化的过程之中。晚明时期士大夫与民间大众广泛介入的“公论”与“清议”,无疑是公共舆论勃盛的典型例证。至于民间社团组织的纷纷涌现,更是公共领域趋于扩大的前奏。
即使如此,同样不可轻遽地把晚明社会定位为“公民社会”(或者称之为“市民社会”)。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三个:一是作为“公民社会”中的公民,必须能够正确区分朝廷、国家、天下之间的差别。尽管明末清初的顾炎武已经提出“亡国”与“亡天下”之说,能够区分出一家一姓的“国”与以文化认同为内涵的“天下”之间的区别,但附和响应者寥寥,绝大部分的人还是安于自己的“臣民”角色。直至清末,借助于地方自治力量的广泛兴起,人们才得以知道“朝廷”与“国家”之间的明确界限。二是“公民社会”中的公民,必然是一种“新民”,而不是传统的“臣民”,必须能正确区分“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在晚明时代,固然一方面士大夫通过“公论”与“清议”向君主争取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社会大众还是安于让君主替自己做主,不敢自己替自己做主,也就是中国式的所谓“民主”。只有到了清末,由于西方政治思潮的大量传入,当时的人们才能清楚地区分“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绩溪民情之习惯》所言:“权利者,义务之对待;义务者,权利之匹配。天下固无无权利之义务,亦不能别义务而为权利也。”三是“公民社会”中的公民,应该对法律有一种清醒的认识,并借助法律保护个人的权益。在晚明时代,随着法律通俗化的进程,固然开始出现了从“乡土社会”向“好讼社会”的转向,但绝大部分的民间大众,一旦有了冤屈,仍只能借助于“青天大老爷”的明镜高悬,甚至愚昧地求助于神灵或阴间的“阴司诉讼”而求得伸冤昭雪。到了清末,尤其是生活在上海公共租界里的市民,已经能够清晰地分清“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两者之间的区别。他们知道,像“命盗斗殴”一类的事情,应该向巡捕房控告;像“钱债人事”一类的案件,则应到会审公廨去控告。更为可贵的是,他们已经知道官吏不可以“私逮擅逮”,过去的公堂衙门“牌票拘人”属于一种“私拔人”的违法行为,进而以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见,晚明与晚清固然有着诸多的相似性乃至继承性,但因中间隔着300年,社会属性的区别还是相当明显。
鉴于上述,我在书中认为,明代的社会组织尚未达到18世纪末德国启蒙运动时期所产生的社团组织的标准。若是借用一个概念加以定义,称之为“结社社会”(gesellschaft)比较合适。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言,结社社会显然是作为“社区社会”(gemernschaft)的对立面而出现。这是指传统社会复杂化以后,很多人一方面适应这种求田问舍、道德含糊、思想纷纭、人情淡薄、交通混乱、组织复杂的市民生活;另一方面又在回顾理想化的社区社会,即是感情浓厚、道德很明显,而以农业为本的小村社会。可见,所谓的“结社社会”不是纯粹的“市民社会”,而仅仅是一种市民社会出现以前的病态。
东方历史评论:晚明是个“舆论”高涨的时代,清初诸儒认为明亡于空谈,以至于有“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的讽刺。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皇明经世文编》这样关切现实问题的著作正是产生于“空谈”的环境中,那么“空谈”到底是“误国”还是“救国”呢?
陈宝良:“明学”直接继承了“宋学”。众所周知,到了宋代,儒学才开始发生真正的转变,形成了所谓的“道学”,有时中国的典籍又称为“理学”,西方学者称之为“新儒学”(Neo-Confucian)。与此相应,从官修史书《宋史》开始,在《儒林传》之外,别列一种《道学传》。道学家传道,必然借助于讲学,中间难免会就心性、天理、道之类的概念加以谈论辨析,其极端就是走向“束书不观,游谈无根”。其实,这是道学极端化之后的典型弊端,并非明学独具。早在南宋时期,周密曾在《齐东野语》一书中,就已经对道学的空疏、游谈有所针砭。
过去的论者大多指责明末学术“空疏”或“空谈”,其说从顾炎武,直至崔述、梁启超等人,可谓一脉相承。我认为,这是一种误会性的偏见。至于其中的理由,有以下两个:一是正如美国学者狄百瑞(Wm. Theodore de Bary)所言,“16世纪和17世纪初显然是中国思想史上最具创造力和激发力的时代之一”。通过学术界多年的研究努力,无疑已经显示,16世纪晚期与17世纪早期,是中国思想史最具“活力”(vitality)和“多样性”(diversity)的时代。在这一时代,有相当活跃的个人主义,有何心隐这样的乌托邦实践家,有历史学者焦竑,有东林改革家高攀龙,有才华横溢却又行为古怪的李贽。二是晚明的学术思想界也并非只具“空疏”或“空谈”这种单一的面相,而是开始转向“经世”、“实学”。这种学风的出现,最早始于丘濬的《大学衍义补》一书,如当时有一套大型类书,题目叫《经世八编类纂》,所收有冯应京的《皇明经世实用编》等八部讲究“经世”和“实用”的书,其中第一部就是丘濬的《大学衍义补》,足证晚明的经世之风,实际上导源于儒家“内圣外王”之说。换句话说,晚明的思想界显然存在着一个“重新取向”(reorientation)的问题:首先,“经世”(managing the word)之风的崛起,尤其关注水利、农学和军事防御;其次,很多学者开始从形而上的玄学转向“践履”(practical)或者“实学”(solid learning),并开始更多地肯定知识的价值。由此可见,明亡的原因相当复杂,既有其必然性,又有偶然性的存在。虽说“空谈”不足以“救国”,但遽断为“空谈”导致明亡,让亡国的责任由当时的士大夫来承担,显然也是一种轻率的判断。
东方历史评论:历史虽然不能假设,但探讨多种可能性却依然有其意义。如果没有满族入关,也没有农民起义,您认为士大夫的思想理路将会向哪个方向发展呢?他们会向朴学靠拢,完成所谓的“范式转移”吗?还是会继承王学左派的道路,在重视个体个性发展的道路上继续推进呢?
陈宝良:历史不能假设,这是治史的常识。在历史的著述中,显然忌讳说很多“假如”、“假如”的话语,但并不是说在承认必然性的同时,对一切偶然性的因素可以熟视无睹。历史现象相当复杂,其中的演变道路则呈现出多样化的色彩,在必然性的结局中蕴含中诸多偶然性的因素。即以明清易代为例,清朝取代明朝,这似是必然的结局,但同样存在着许多偶然性的因素。这方面的阐述,以先师顾诚教授的探讨最为精深,大家若有兴趣,可以参看他所写的相关论著,我在此就不饶舌了。
那就还是回到明代士大夫思想演变的“内在理路”上来说。很多思想史的论著呈现出来的大致脉络,就是明末王学末流学问“空疏”,最后转向了“朴学”、“汉学”,即清代乾嘉时期的“考据学”。这样的认识,一则流于简单化了,忽略了学术思想内在演变的“理路”,二则有夸大乾嘉学术的嫌疑。如果我们仔细去阅读明末清初的很多原始文献,不难发现当时思想史“范式转移”的内在脉络。这种内在脉络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加以论述:一是清代“朴学”或者说乾嘉“汉学”的确立,并非一蹴而就,或者说一朝醒来面目全非,而是一个长期演变的过程。我在北师大上研究生期间,就已经初步感到从归有光到钱谦益,再到顾炎武,有一个学术脉络承继的谱系存在,可惜一直无缘有时间写出一篇论文加以深化印证。好在台湾学者林庆彰,写了很多像《晚明经学的复兴运动》一类的文章,大致已经将这个脉络阐述得相当清晰。从中可知,自晚明一直到清初,事实上存在着一个从“讲道”向“讲经”的转变过程,而后导致经学“回归原典运动”的勃兴。二是明代王学的崛起,正可谓是“拨云雾而见青天”,其结果则造成个性、自我的张扬,个人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兴盛。这是相当值得关注的新现象。这种极端化的个人主义的色彩,因晚明社会的动荡而受到思想界的质疑,但其内在的脉络不绝如缕。如明末清初有一位江西的学者朱健,我就称之为明代“人文主义的殿军”。早在1989年的时候,我写过一篇《朱健思想研究》的文章,首次利用颇为罕见的《苍崖子》一书,对此问题加以阐述。但是,在明末之时,过分强调个人的王学,同样开始向重视社会转向,甚至变成个人与社会的结合。即以朱健为例,他除了《苍崖子》一书之外,同样还编了一本《古今治平略》,对传统儒家的“外王”之学有所继承与拓展。三是“实学”在清初民族高压政策之下的扭曲变化。“实学”思潮早在明末已经兴盛一时,然在明末乃至清初,实学除了讲究治学朴实之外,同样包含着“致用”这一层面的意思,或“通经致用”,或“通史致用”,如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等,无不如此。到了清初,在民族高压政策的压迫下,学者不敢谈“致用”了,刻意与现实政治保持距离,仅仅保留了朴实的治学工夫,最后导致乾嘉考据学的形成。关于此,我最为认同钱穆先生的说法,即晚明诸遗老的心情“是理智的,社会的,与史学的”,但是到了清儒手里,“便变成了一种专尚考据的经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