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案例:
王某是合肥某公司的总经理秘书,上班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中一男子声称是省某某厅的“伍处长”,让总经理接电话。公司总经理张某接电话后,该“伍处长”称“省某某厅的齐厅长”找总经理有事,并给其一个手机号码让张某打过去。张某得知,这位“齐厅长”老领导的亲戚在做礼品生意,希望其照顾,让张某拿50400元到“厅长办公室”买礼品。
张某也想通过此事与“厅长”建立友好关系,立即同意,并把该手机号码给了王某让其和公司的出纳办理此事。其间,“伍处长”又来电话,说“齐厅长”要送老领导去机场,希望在老领导登机前这笔钱能入账,让其把钱直接汇到某账号中,于是王某与单位出纳在银行将50400元汇出。随后,王某在与“伍处长”联系时发现对方电话再也无法接通,方知被骗。
民警解析:
此类诈骗案,犯罪分子事先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渠道非法收集事主信息,然后拨打电话冒充事主上级领导,以上级领导出国考察、孩子结婚,或亲戚做生意需要照顾等名义,要求事主向其指定账户打钱实施诈骗犯罪。
案例:
一名自称北方某投资咨询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赵某利用非法渠道获取了股民个人信息,随后,通过电话与股民曲某取得联系。开始,赵某先是向曲某推荐股票,在曲某的股票碰巧获得几次短线收益后,获取了曲某的信任。其后,赵某分别以“有内幕消息可以炒股赢利”“在公司做假账需先投入资金”等借口借款,分数次诈骗曲某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