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李成峰,驾驶证号:3705021972****161X,2月24日驾驶鲁JW5777号小型汽车在济南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43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1.王金剑,驾驶证号:3705221997****0030,2月25日驾驶鲁EP9627号小型汽车在西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2.刘西尧,驾驶证号:3705021964****6014,2月23日驾驶鲁E0775L号小型汽车在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45.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3.张国辉,驾驶证号:3705021970****0051,2月27日驾驶鲁EEL757号小型汽车在沂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8.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4.张新磊,驾驶证号:3705211988****0418,2月15日驾驶鲁EAT339号小型汽车在新兴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5.李济平,驾驶证号:3705021963****1616,2月9日驾驶鲁ED1070号小型汽车在井下立民桥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6.孙慧智,驾驶证号:3705211996****3219,2月14日驾驶鲁E5357T号小型汽车在利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1.张青海,驾驶证号:3705021983****123X,2月28日驾驶鲁EL0315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张道峰,驾驶证号:33725271976****1211,3月1日驾驶鲁E5G208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刘洪泽,驾驶证号:3705021970****0015,2月13日驾驶鲁EK8599号小型汽车在东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邵长胜,驾驶证号:3713221982****8813,3月1日驾驶鲁Q77J23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叶才奎,驾驶证号:3705021962****0458,2月27日驾驶鲁EFZ995号小型轿车在黄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