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吨以下转炉(电弧炉)、
50
吨以下合金电炉等生产装备改造,确保限制类装备
2025
年底前完成升级,进一步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产业集中度。目前,我市所有炼铁炼钢设备均为国家限制类装备,已不能满足项目建设和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
三、布局规划
按照国家批准的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
,
统筹考虑市场需求、原料供应、交通运输、土地要素、环保要求等因素,坚持市场化运作、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改变“小散乱”局面,建立钢铁产业协同发展、要素资源配置、基础设施互通、生态资源共享等机制,实现钢铁产业整体效益最大化。
(一
)
布局重点
全市钢铁产业布局以黎城县工业园区、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实现产业集约化、产品差异化、企业智能化。
通过产能置换、股权合作、产权流转等方式对全市钢铁产能进行重组整合,在黎城县工业园区建设1000万吨钢、400万吨焦炭生产项目
。
同时发挥潞城区焦化产业优势,通过外购钢铁产能等方式,在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500万吨钢生产项目。
(二
)
发展方向
通过整合重组,实现钢铁工业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有序推进钢铁企业向工业园区、经开区转移,实现产业集群发展,钢铁产品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
黎城县1000万吨钢生产项目以生产新型建筑高品质长材与型材、板材与管材等产品为主,潞城区500万吨钢生产项目以生产热轧卷板和中厚板、家电用钢、汽车用钢和船板等结构用钢为主,在我市基本形成全产业、全系列、全产品覆盖格局。
推进产业链延伸,建设各具优势的钢材深加工和用钢产业细分市场,发展十个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专业化产品。
(三
)
装备要求
规划建设项目必须使用
1200
立方米以上高炉、
180
平方米以上烧结机、
100
吨以上转炉(电弧炉)、
50
吨以上合金电炉等生产装备。
(四
)
智能化要求
规划项目要建设基础自动化、生产过程控制、制造执行、企业管理四级信息化系统。主要指标包括:企业关键工序自动化率达到
90%
以上;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达到
85%
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超过
10
台工业机器人在钢铁企业实现应用,加快推进企业制造过程智能化发展。
(五
)
环保及其它要求
规划重组整合后的钢铁企业非限制类产能达到
100%
以上;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吨钢综合能耗降至全国行业平均数值以下,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环保在线监控体系实现全覆盖;固废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切实通过钢铁行业循环利用的有效解决途径,形成钢铁生态发展的新格局;严格遵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
满足当地环境及水资源承载力和能耗指标、水耗相关要求。
四、推进措施
(一
)
推进产能重组整合
建立全市钢铁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平台,通过产能指标的市场化交易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和产能置换,促进钢铁产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市内有关产能退出与钢铁项目建设同步推进,有序衔接。
(二
)
强化财税金融扶持
统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建立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钢铁企业实施职工安置、产能置换、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和环保搬迁。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建立项目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引导产业集群项目跨区域兼并重组联合。引导扩大信贷投放,支持重组钢铁企业多种渠道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等,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三
)
依法依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