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近日,德州市人社局公示人才安家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209人符合安家补贴申请条件。同时介绍了相关的补贴范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等,对德州市的人才引进政策进行了详细说明。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人才安家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
德州市人社局公示了209名符合安家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5月29日。
关键观点2: 补贴范围和申请条件
补贴范围包括在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A类、B类、C类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等。申请条件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等。
关键观点3: 补贴标准和发放流程
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申请流程依托德州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全程网上办理,随报随审,每月公示一次,每季度发放一次。
关键观点4: 注意事项和政策咨询
享受安家补贴的人才存在特定情形如辞聘、违规申请等将停止发放或追回已发放的安家补贴。政策咨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解释。
正文
为深入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健全完善我市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近日,我市印发《德州市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德委人组办发〔202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德州市人才安家补贴申请系统”也同步上线,我市人才安家补贴申领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2020年9月18日,我市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提出实施人才安家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安家补贴的补贴范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等进行了明确细化,为各类人才申领安家补贴提供了操作指南,对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具有重要意义。现将补贴政策申请要点梳理如下:
1、在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
A类、B类、C类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
;
2、在我市企业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毕业时已
取得预备技师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
按本科生对待。
本细则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各类组织(含中央、省驻德单位)。
本细则所称企业,是指在我市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本细则所称自主创业,是指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各类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对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
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安家补贴,按照申请安家补贴时的人才分类认定结果确定;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
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安家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依资格分别享受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高于所购住房的总价。同一人才只得享受一次安家补贴。
人才购买住房为市级产权型人才公寓的,不再重复享受安家补贴政策。人才购买住房为县(市、区)产权型人才公寓(定向房源)的,优惠金额可按照就高不重复、追加补差原则,在县(市、区)财政应承担的安家补贴中予以抵扣或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