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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权力而祝福:中国文化中的“圣王崇拜”情结

经济观察报书评  · 公众号  · 读书  · 2020-11-1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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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结果显示,典籍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前三位词汇是“圣人”,“圣王”和“圣德”,分别为5992见、1029见和785见,远远超出其它词汇;而在这三个关键词之中,“圣人”再次独领风骚,超出后两者4-6倍之多。考虑到这三个关键词之间具有较强的交叉性,内涵界限十分模糊,其详尽考证当专文深入梳理。以下仅据《礼记》和《史记》两书以及若干前人著述,作一简单概括,以此设定我们讨论的前提。

《中国的王权主义》


甲骨文中,“圣”字作一人而有特大的耳朵,突出其听觉之敏感,其重点语义在于“通”。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圣”一般是以“人”作为存在物或想象物出现的。他无论作“士”还是为“王”,无论于“朝”还是在“野”,也无论表“实”还是就“虚”,其对象则都是人物及其化身。对于中国传统而言,“圣”的基本特征反映在几个方面:

第一、天生性。“圣”之所以为圣,其依据不来自于人间。“是故夫政必本于天,殽以降命。命降于社之谓殽地,降于祖庙之谓仁义,降于山川之谓兴作,降于五祀之谓制度。此圣人所以藏身之固也。故圣人参于天地,并于鬼神。以治政也”。近年发现的竹简《成之闻之》第26、27、28三支简,认为“圣人之性”和“中人之性”与生俱来时并不易识别,但圣人之性的博大与深厚,非中人所能仿效。这以考古实物再次证明了 “圣人”先天命定观念的存在。其原文曰:“圣人之眚与忠人之眚,其生而未又非之。节于而也,则犹是也。唯其于善道也,亦非又译娄以多也。及其专长而厚大也,则圣人不可由与之。此以发皆有性而圣人不可莫也”。李学勤先生释读并翻译为:“圣人之性与一般中等人之性,当其与生俱来时不易加以识别,(但实际上仍有不同。对于一般中等人来说,)到入学,就师儒而学习,仍然如此;即使对于善道,也不能通过外在的牵引而改变其中人之性。至于那些圣人之性是由于其固有的博大与深厚,并非一般中等之人所能轻易遵循与仿效。这就是所谓民都有性而唯独圣人之性不可慕习”。

第二、纯粹性。“圣”具有超人的禀赋,它即反映在能力上,也体现在道德上,而且二者必须同时兼备,缺一不可。经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作”者,创造也。强调的是“圣”对于人类秩序的创始意义。农耕、用火、文字、历算,…… 乃至“夫礼乐、刑政、制度,难备也久矣。始伏羲氏历于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十有一圣人,然后大备矣。…… 且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十一圣人为之制,信可以万世常行而不易也”。就“德性”与“德行”而言,称“圣”之人自当表率垂范。其史料多多,勿庸赘述。

第三、一次性。“圣”是不可遗传的,由此断绝了世袭观念的源头。既然“圣”是先天的造物,就与血缘更替没有关系。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尧,舜极圣,生朱、均;瞽、鲧极愚,生舜、禹”。司马迁曾对此现象直言不讳:尧老需要选择接班人,大臣放齐推荐其子朱丹继位。但朱丹口无忠信之言,心非道德之义,且争讼顽梗,不可教化。于是尧说:“吁!顽凶,不用”,而把王位授予给舜。舜虽大“圣”,但却生于一个“顽”父、“器”母、“傲”弟的恶劣家庭。且舜生有庶子八人,却无一成器者。对于上述不易理解的现实,孟子的解释是:“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 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所以,“圣”之不可复制性,是其精神与政治神圣性的重要来源。

第四、缺席性。所以,中国传统典籍提及“圣”人之治,自然要称颂三代盛世,上溯三皇五帝。此中道理或许不难,因为所谓“传闻和所传闻”的世界,才可能容纳下恢弘的理想。王夫之甚至明言,圣人之治之所以被建构于上古,实因“商、周以上,有不可考者”。同时,称“圣”之人必已不在世间,古人者,故人也。甚至诸如《大戴礼•五帝德》所称“圣人”,则更像是以人形而存在的神话。不可考,不可见之空缺,实际上保留了巨大的解释余地和建构空间。

概而言之,在笔者的观念中,“圣”是以人物形象而展示的政治社会共同体的某种内在精神。中国古人似乎更愿意在血缘家族框架下展开这种抽象表述,其崇拜的对象形式上是“祖宗”,而实际上则借其英名阐释该共同体的价值内涵与伦理历程。

以下我们将分三个层次,逐一对本文讨论的主题――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之崇“圣”现象展开分析。


“巫-王”一体


经学家认为,中国上古时代曾有一个“巫官合一”的时代。这些研究表明,“巫”的社会功能在于“通天”,试图通过理解宇宙秩序来指导人间的政治生活。在中国文化系统中“天”是一个庞大、关键和复杂的问题,并与天文历法直接相关,既是一个可见的客观实在,又具有形而上的超验含义,还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从甲骨文之“天”字形态看,它是一个长有硕大脑袋的人型,并不具有抽象含义,而大量的甲骨卜辞均与“问祖”有关。据后人归纳,中国人早期祭祀对象包括天神、人鬼和地祗,其中“人鬼”即祖先神。[[29]]无论“祖”本身就是“帝”,还是时人必须通过“先祖”与“帝”对话,总之,时人要与“天”相通必须依靠中介。《尚书•吕刑》、《山海经•大荒西经》等文献记载:人类本“民神同位”,人人自可通天,于是乎权威式微,杀戮不止,酷刑泛滥,乃至天下大乱。于是“帝”乃命“重”和“黎”,断绝天地之联系(“绝地天通”),命令诸王在人间治理整顿,恢复人间秩序。春秋末年,楚昭王问大夫观射父,上述故事的意思是不是“绝地天通”之前人人都可以上天?观射父答曰:“非此谓也”,而是:

“及少嗥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蒸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威严,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存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

同时,我们在其它史料中看到了与这一主题相应的纪录。因而可以看作中国上古时代的普遍现象。这些资料(故事)实际上是在“言说”中华民族形成初期,民族融合和建构认同的系统化过程。远古时代,氏族林立。每个氏族均有自己的信仰体系,由于信奉不同的神,操弄不同的法器,运用不同的巫术手段,所以各个氏族就表现为不同的文化观念和集体聚合模式。有多少个氏族(共同体),就需要有多少种群族精神,也就有多少属于他们自己的“德”。这个看不见的“德”就是各氏族自己的“神”。要与这个自己的“神”沟通,得到保护并凝聚力量,也就相应地产生能够“通天”的“巫”。这就是所谓“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的真实意思。

氏族部落不断扩张兼并,逐渐形成华夏酋邦。但是,军事、政治和经济上的征服,并不等于文化和信仰体系的征服。“九黎乱德”现象在历史上反复出现,一再演出征服与反抗、统一与分裂的战争戏剧,其实质正体现着文化信仰和思想基础的认同危机,各个氏族仍然信奉自己的神,拥有自己的“巫”。为了建立统一的巫教祭祀体系,华夏酋邦的首领颛顼设立了稳定的专业巫师,直接隶属自己,并加强其权威,而禁止各氏族的巫术活动,将巫教之组织、仪式之结构与酋邦之政治框架配合起来。因此,正如张光直先生所指出的:颛顼“绝地天通”的举措,是中国远古在宗教、社会与政治方面发生了一次重大变革。从“家为巫史”到“绝地天通”,割断了“天”与“人”之间的直接联系,形成必须依赖某种中介才能恢复“天”(自然)与“人”(社会)之间的正常沟通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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