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9.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课堂教学评比活动(优质课评比)一等奖或教坛新秀或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2020年1月1日至今有1节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4)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10.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4)2019学年至今连续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连续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
11.报考高中数学名优教师(竞赛教练)岗位的人员须为数学学科竞赛浙江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第一指导教师。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2025届毕业生或者在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或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浙江省户籍;(2)本科或研究生就读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3)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4)研究生和本科均就读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浙江省户籍,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2)具有浙江省户籍,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3)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5届公费师范生;(4)本科就读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5)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
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或情形之一:
1.杭州市户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浙江省户籍,余杭区内中小学(不含培训机构)非事业编制在职在岗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在余杭区内中小学(不含培训机构)任教1年(2个学期)及以上。
3.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单列岗位:户籍地或入伍地为杭州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已按规定完成服务年限的退役军人(服役期间未受处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未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名优教师按照获得相应奖项、荣誉时的执教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应届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符合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报考对应的岗位(岗位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单列岗位的,在报名时需具有岗位适用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可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
(四)浙江省山区23县和海岛县、平阳县、柯城区、莲都区及杭州市在职教师报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