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件:《
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
当前,营销电话扰民、恶意电话骚扰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依据《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决定自
2018
年
7
月起至
2019
年
12
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治理骚扰电话有关部署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和有利因素,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多种手段,重点对
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
和
违法犯罪类
骚扰电话进行整治,规范通信资源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打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合力斩断骚扰电话利益链,实现商业营销类电话规范拨打、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