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
武汉市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调整为7489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467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494元。
日前,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医保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湖北省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武汉市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做出调整。
据悉,目前湖北省各地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均按照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要求执行,全省每年调整一次。相比于湖北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今年全省基数标准有所上调。
按照规定,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共同缴纳。在职职工按年度医保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则以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并按8.7%为职工缴纳医保(含生育保险)。
一般来说,职工工资总额越高,医保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
简单来说,如果武汉市在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低于或者等于4494元,那么缴费基数按照下限确定为4494元;如果上年度月平均收入在4494元和22467元之间,那么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收入来确定;如果上年度月平均收入高于或等于22467元,那么缴费基数按照上限确定为224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