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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贫困的地区,老年人留守问题愈加严重。中央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将建立健全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纳入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做出了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实施了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专项,支持农村地区建设8.2万家互助幸福院;共同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专项项目,支持90个试点城市,开展包括农村在内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会同全国老龄办推动各地培育发展了47万家农村老年协会;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实施了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农村养老院进行了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大幅度消除了农村养老院安全隐患,提升农村养老院服务质量。
这些工作,为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是出台专项政策,为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2017年底,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八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7〕193号),要求各地抓紧建立健全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关爱服务机制。
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意见,从国家到地方的关爱服务政策体系正在形成。
三是督促政策落地,让农村留守老年人获得关爱服务。
2018年初,民政部将建立实施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纳入对各地民政工作评估考核范围,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全面建立和实施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与关爱服务制度。
目前,关爱服务在农村贫困地区得到广泛开展。
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脱贫攻坚有关决策部署和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机构升级改造与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进一步督促尚未出台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实施政策的省份加大政策创制力度,推动各地以经济困难和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关爱服务网络,强化关爱服务措施,普遍开展关爱服务,确保到2020年所有的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全部脱贫,也逐步让所有老年人都能够经济上得到供养、生活上得到照料、精神上得到慰藉,都能够安享幸福晚年。